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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凤又一次在梦中梦见了父亲李元吉被尉迟敬德射死的一幕,箭矢结结实实地扎进了元吉的胸口,血流了他一身,草地上也都是血,哪儿哪儿都是血,元吉的手伸向了承凤……

承凤啊~~~地大叫着从梦中惊醒了过来。

这是下午未时初刻,承凤中午饮了些酒,在塌椅上歪着就睡着了。承凤惊醒后坐了起来,他下意识地擦了擦脑门儿上的冷汗,看见一屋子的人都跪着,上半身匐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

承凤疲惫地挥手,道:“你们都出去吧,这里不需要人伺候了。”其实,他一直想一个人待着。

父亲李元吉死的那年,承凤只有四岁半,他其实并不在当时元吉惨死的现场。可是二十七年过去了,他还是不能忘记这件事,父亲被射死的这件事成了他的童年阴影,承凤时常在梦中梦见方才的那一幕,他也时常从梦中被惊醒。

做梦的事情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在外人眼里,钟琉王爷李承凤是一位温文尔雅,气质超凡的男人,得益于李家优良的基因,李承凤的身材高挑匀称,五官立体,总是一副温和可亲的表情,让人如沐春风。

外人可能也不会知道,钟琉王爷李承凤是一个有雄心抱负的人,身为皇族,他不能忘记自己距离至尊宝座曾经多么接近。多年以来,他时常思考这么一件事:自己作为至尊之位的候选人,与今上的差距究竟在哪里?

他并不想盲目地追求一个虚幻的梦想,事实上,钟琉王爷李承凤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他看清楚了坐在极致高位上的人必须握着的两样至关重要的东西:一个是兵权,另一个是财权。

如果掌握了大量的钱财,就可以豢养兵士,有了兵士就有了军队,有了兵权就可以在战争中取得胜利;而拥有了兵权,就可以拥有源源不断的财富。这两样东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相辅相成,互相成就的。

如今,他已经拥有了两万兵力,一个铜矿和一个盐矿的开采权,每年五万贯的收入,但承凤知道,这还远远不够。

要坐上至尊宝座,跟现在的皇帝陛下一较雌雄,他的实力还不够,他需要等待,需要再积蓄力量,需要一个更好的时机。

于是,承凤像一个暗夜中的猛兽一样蛰伏了起来,他用阴鸷的眼睛审视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对他有用的人,每一个可能对他造成伤害的人。他要提前把这些风险一一解除,把它们提前扼杀在萌芽状态,他不能让任何人成为他实现大业路上的绊脚石。

金陵的谢潘朱王四家经商的富商大户,早就在承凤的盘算之内了,谢家的药材生意,朱家的盐、铁开采,潘家的进出口贸易,王家的茶叶和丝绸买卖,这些都是日进斗金的好生意。

在这个重农轻商的时代,商人的发家致富是可耻的,因为他们并不创造任何价值,只靠着倒买倒卖就赚取了大量的金钱。谢潘朱王四家,靠着祖辈的辛苦打拼,居然累积成势,相互结盟,在金陵号称“四大家族”。

哼,承凤冷笑着,他们的钱,慢慢地,都会变成钟琉王爷的私产,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当然,承凤也考虑到了事发的风险,如果被人提前告发,那么飞刀门,这个他扶持了很久的江湖门派,将代替王府承担所有的过错和罪过。

如果一切顺利,飞刀门作为他的鹰犬爪牙,或者还有一些可以继续利用的价值。

起码,到现在为止,一切都还在承凤的掌控之内。

紫金山里的练兵团,近日有些兵乱和疫病的消息传过来,承凤想,得派人去处理一下这些事情。他手下可以调遣的得力助手太少了,这可是一件需要好好思考一下的问题。

承凤闭了闭眼睛,感觉有点儿疲惫,他招呼门外面候着的侍女进来帮他按摩一下头和肩膀。

两个侍女听命进了钟琉王爷的房间,一边一个,小心翼翼地开始按摩,承凤问道:“府里可有会弹古琴的人吗?”

一个侍女恭敬地回道:“府里乐班的两位李师傅,都会弹奏古琴。”

“好,唤他们前来,为本王演奏一曲吧。”

钟琉王爷并不经常听古琴,尤其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这几乎是第一次要求家中的琴师单独为他弹奏古琴。所以,两位李师傅都格外重视,稍微商量了一下,拿上琴,就来到了王爷面前。

鎏金兽炉吐出的龙脑香突然凝滞,钟琉王爷指尖在紫檀几上轻叩三下——这是两位李琴师从未见过的暗号。当她们捧着千年桐木琴踏进暖阁时,发现王爷竟亲自将琴案上的鎏金狻猊香炉挪开三寸,露出案底暗刻的伏羲式琴纹。

此琴岳山处有冰裂断纹,可是前朝雷氏监制?王爷摩挲着琴额,目光扫过十三徽时带着内行的审视。两位琴师对望一眼,她们从未料到这位素以冷峻着称的王爷,竟能一眼辨出这床仿琴的师承渊源。

当李师傅的指甲划过七弦,王爷闭目凝神的姿态突然令人生畏。他右手虚悬在琴面上方半寸,随着《流水》的泛音段落微微起伏,仿佛在丈量当年伯牙与子期的知音尺度。最令两位琴师心惊的是,王爷竟在《阳关三叠》的商音处突然睁眼——那是整曲中唯一需要跪指按弦的艰涩技法。

一曲将终时,王爷突然截断余韵:这床琴的丝弦该换了。他指尖挑出第三弦,月光下可见缠弦的蚕丝已泛出青灰色,正是《溪山琴况》里所谓声欲断而气不断的上佳状态。

一曲毕,钟琉王爷缓缓地拍手叫好,赞道:“两位李师傅一曲合奏,琴音悠扬,余韵缭绕,曲子好,二位的弹奏技艺更是精湛,有赏!”

王府的规矩,乐师的打赏是每人一吊钱,当两位琴师慌忙拜谢时,王爷却盯着琴底焦尾处的玉徽出神,“可惜……这处玉徽的声波传导偏了半分,否则《广陵散》的杀伐之气还能再透三成。”

铜漏滴到第三刻,王爷突然用琴轸挑起一缕断弦,“明日让尚仪局呈上冰丝弦,要蜀中段氏所贡那批。”

他抚过琴面蛇腹断纹的指尖带着奇异的温柔,仿佛在触碰某种比王权更古老的东西。

两位琴师退至屏风外时,隐约听见王爷在哼唱《幽兰》的调子——那是连他们这些老琴师都几乎失传的指法。

等琴师出去了,王爷拉住还在一旁伺候的侍女,道:“王妃这几天身体不适,你就替她来伺候我吧。”

侍女红着脸点头,另一个正准备出去,王爷道:“你来帮我们宽衣。”

此时是夏末,衣服都穿得少,那个要出去的侍女并不知道宽衣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很快地,王爷的房间里就传出了侍女一声凄厉的叫声,和哭泣声,王爷轻声问道:“有这么疼吗?”

侍女急忙摇头,王爷道:“是了,你叫得这么惨,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虐待你。”

侍女急忙跪下磕头,王爷道:“她就是拿指甲在你胸口上划了几条口子,这样的伤,在战场的士兵身上,估计连哼都不会哼一声。”

说着又爱怜地在那侍女的胸脯上抚摸着,“不过呢,你不是士兵,你也没有办法体会士兵的伤痛,你这样金尊玉贵地在王府里养着,养得这么白白嫩嫩地,其实有什么用呢?”

承凤的手指甲在那侍女刚才才抓破的伤口上划过,他的指甲上也沾上了血珠,他伸出舌头,用舌尖舔了舔,闭着眼睛道:“白色的胸,红色的血,其实是很美的画面,我很喜欢,甚至每到这个时候我都很兴奋,但是我下面就是赢不起来,你们说,这是怎么回事呢?”

王爷说他赢不起来,那就是没有伺候好的意思,两个侍女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了,按照王府里的传言,凡伺候不好钟琉王爷的侍女,一律会被杖毙。

“你们怕什么呢?这又不关你们的事,起来吧。你们两个出去,把李欢儿给本王叫进来。”

李欢儿是钟琉王爷的娈童,两个侍女如蒙大赦,磕了头,倒爬着出了门,央人赶紧把李欢儿寻来。

李欢儿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面如敷粉,唇红齿白,长得像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这孩子命不好,长得这样好看,却托生成了一个男娃儿。

他家里又穷,很小就被卖到王府里来,八岁就跟着王爷,一直长到十五岁。

李欢儿很聪明,也许是因为同为男子,他比女人更了解王爷的需求,他甚至能感同身受地明白王爷的噩梦,理解每次做噩梦后,王爷急切地需要纾解欲望的想法。

一般的女子没有办法了解钟琉王爷古怪的性需求,就更谈不上迎合和满足他了,钟琉王爷可以高山流水地欣赏古琴,但同时也需要解决接地气的生理需求,这并不矛盾。

问题是他没有办法赢起来。

有时候李欢儿想,其实就只有这么一个小问题。包括钟琉王爷在内的所有人都不会想到,就这个隐秘的小问题没有妥善解决,它几乎变成了所有矛盾的焦点。

李欢儿试过很多办法,最后发现只有一个办法行得通,就是王爷需要看到鲜血,新鲜的血液,流淌的人的鲜血可以让王爷赢起来,然后他再从旁协助,才能完成那一系列不太复杂,但又难以启齿的事情。

为此李欢儿的身上几乎没有一寸完好的皮肤,直到后来有一天因为伤口感染,李欢儿高烧不退,几乎气绝,钟琉王爷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不能失去这个孩子。

于是他们共同开发了新项目:让旁人流血。把一个人的头颅割下来,血浆喷涌而出的场景,让王爷瞬间重振了雄风,那一夜他好好地疯狂地宠幸了李欢儿,甚至半夜又去找了许久没有见面的王妃,这种体验太好了,太美妙了,太爽了,钟琉王爷没有办法忘记。

他太需要这种主宰一切的感觉了,在释放的那一刻,他才觉得自己重新做回了男人,他一遍一遍地在脑海里重温那个场景,那个过程,那种温暖的、热乎乎的、湿润的、粘稠的感觉让他疯狂。

李欢儿在王爷的房间里一直呆到掌灯,他疲惫地走出来,歪在扶他的人身上,声音嘶哑地说道:“去帮王爷准备洗澡水吧。”

房里的承凤一直闭着眼睛,今天他又试过了,还是不行,其实他早就知道,他喊李欢儿来又有什么用呢?连李欢儿也明白,一旦经历过那种极致的体验,就回不去了。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怎么办呢?

与此同时的王家大院里,詹世雄长久地看着月亮沉思,他几乎已经非常肯定,在飞刀门的背后,有一股势力,强大的势力;它图谋的是金陵四大家族加在一起所有的财富;它贪图这么多钱,一定不仅仅是为了帮助飞刀门成为江湖第一大门派,那么,它图谋的事情就一定很大,大到什么程度呢?

还有,为什么要杀人?如果仅仅是劫财,不是可以更省事吗?影响都会小很多。不仅杀人,还用那么残忍的手段杀人,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私仇旧怨呢?

这么多年的侦案经验让世雄明白,杀人的人不都是冷血的,有的时候杀人其实是一种没有预谋的冲动,可这次不是,世雄仔细研读了五师兄陈志伟的记录簿,这次的凶手非常冷血,甚至可以说他以杀人为乐。

这样的凶手,他之前也曾经听师傅提起过,在师傅留给他的手札里,还清楚地记录着那个连续十七次犯案的连环凶手,他的每一次犯案的过程,那个人都清清楚楚地记得,每一个现场的细节他都记得,那是非常人的记忆和逻辑,他的关注点奇特且古怪。

这次的现场和那个十七次凶手的非常相像,割下被害者的头颅,让血过分地喷溅出来,太过血腥,太过残忍。

这样的案件,世雄非常犹豫,让不让詹子龙参与呢?这样的案件并不具备普遍意义,侦破这样的特殊案件,并不能真正提升侦案的水平。

子龙这样的孩子,也许穷其一生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例这样的案件,何必呢?何必让他参与其中,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呢?

世雄叹了口气,子龙他会怎么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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