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梅被判了十年。
好在现在没追诉期一说,抓到罪犯就判,速度也快的一批!
倒是纪笙笙那边有点麻烦,她的鱼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物,谁也不愿再和她扯上半点干系。
毕竟她只是女配,没有女主光环那些男人自然不会对她死心塌地。
甚至他们没趁机落井下石,都是碍于眼下风声太紧,生怕被人抓住把柄,就只盼着这桩烂事能赶紧翻篇。
岁欢当初也想到这点了,不过她的目的也不是钉死纪笙笙,而是断了她的靠山,外加送她下放!
不出所料,不过两日功夫,纪笙笙下放的判决便尘埃落定。
只是等着她的,可不是那个将她捧在掌心的父亲了。
岁欢已经将纪笙笙与李红梅不要脸的作为,全都写信寄给了纪恒。
还让大宝加了急,确保他在纪笙笙到之前收到。
书里的原主既没有金手指,也没岁欢的武力值,只能被纪笙笙算计下放。
纪恒也是见到原主后,才惊觉当初一时心软放过李红梅,竟给亲生女儿招来了灭顶之灾。
即便他再糊涂,对上亲女儿憎恨的眼神,也恨上了纪笙笙母女俩。
可他早已没了报复的能力,更无法把原主送回去。
不料不久后,纪笙笙竟也来了这里当知青。
这次任凭她再装出可怜巴巴的模样,纪恒也铁了心不搭理她了。
他不知道,纪笙笙这般姿态根本无关父女情分,不过是做给旁人看的。
且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还总穿的体面光鲜,特意晃到形容憔悴的原主跟前,以此满足她卑劣的优越感。
因为那时她正跟女主对上,在女主那受了打击,就要在原主身上加倍找回来。
原主这个小可怜,可以说被李红梅母女俩祸害了一生。下放后没熬几年,就一根麻绳悬了梁。
柔优寡断的老好人纪恒,直到女儿冰冷的尸身摆在眼前,才爆发出点血性。
他拿着磨得尖利的木棍,先是捅死了罪魁祸首纪笙笙,随即毫不犹豫地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原主和快穿局交易时窥见了纪恒的结局,忽然觉得那几年竟是她黯淡一生中仅有的温暖。
可她终究没法面对这个因心软,间接带给她无数苦难的父亲,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的身份。
不过也给快穿者留下了任务,一是改写纪恒的悲惨结局,二是只要过得比纪笙笙好就可以了。
这个世界是统爹选的,所以任务要求岁欢还没穿进来时就知道了。
并且还有通关攻略。
正式任务的穿越节点不能自选,不过往往都卡在命运的重大转折点上。
统爹提前问了原主,原主给出的两个节点,一个是刚出生被李红梅调换,另一个便是她自尽那日。
对应的攻略,就是统爹围绕这两个节点量身定制的。
若穿到刚出生那会儿,就等长大些去找纪恒认亲,然后赶在下放前带着一家远走海外。
若穿到自杀前夜,便修复和纪恒的父女情,帮他熬过那段艰难岁月。
统爹还考虑到了若是穿到原主下放那时,干脆让大宝帮岁欢挑个靠谱的大腿留在城里,然后给纪恒寄些钱物,保他衣食无忧。
看得出来,统爹给的攻略全是按照大部分任务者的做法总结的。
还尽是些苟道路子,毕竟在他心里,岁欢就是个娇滴滴的小天使,可舍不得让她去硬拼。
*
识海深处,大宝见岁欢居然主动报名,要去纪恒下放那里当知青,小脑袋里飘满了问号。
“小宝,你打算按统爹的攻略去照顾纪恒?”
岁欢拿着刚领到的下乡补贴,转身就扎进了供销社。
“当然不是啦!我才不要照顾人呢!”
“原主要求是改写纪恒的悲惨结局,盯着点别让他自杀不就好了。”
岁欢的确是穿到了下放现场,可压根没把统爹的攻略放心上,还是按照她的习惯做任务。
大宝听到这话放心了,在它心里,小宝还是个需要人照顾的宝宝呢。
让她照顾别人,哪怕是为了任务,大宝也不是很高兴。
“就是就是!小宝放心吧,我分出一段数据看着他,绝对不让他轻易死掉!”
就算死也要挺到平反之后,这样就不算悲惨了吧?
大小宝的脑回路如出一辙,看任务要求只看字面意思。
旁人总喜欢从寥寥数语里琢磨出无数隐藏任务,她俩只会把要求精简再精简。
当然,碰上乐意干得就另当别论。
就像这次,原主只要求任务者过得比纪笙笙好就行。岁欢却把仇人折腾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顺便送他们去见阎王。
“有大宝在我超放心的!”
岁欢指尖点着柜台里的沙琪玛,仰头冲售货员笑得甜美可爱。
“姐姐,这个是新来的点心吗?”
被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喊姐姐,四十好几的售货员唇角不受控制地上扬。
对正接待的中年男人丢了句“自己看”,转过身便轻声细语地给岁欢介绍起来。
“小姑娘眼光真好!这是广省那边新到的供应,就这么点,除了贵没毛病!”
“姐姐,那都给我包起来吧!我买回去孝敬奶奶。”岁欢眉眼弯弯,语气清甜又讨喜。
“唉!真是又乖又孝顺!你放心,我给你包得漂漂亮亮的!”
售货员大姐手脚麻利地,将柜台里的沙琪玛拿出来包的严严实实。
又买了些桃酥和其他糕点,岁欢才跟热情的大姐告别。
“小宝,既然不用照顾纪恒,那干嘛下乡呀?”
岁欢拎着一大包零食往回走,想起这事儿就不高兴地撇撇嘴。
“还不是因为世界设定!”
现在是六三年,自然灾害已经过去两年了,可全国上下依旧是缺衣少食的状态。
不过这是本女频年代文,女主在的地方,根本不用合乎常理。
女主去的蒙省,在书里哪怕别处饿得啃草根咽树皮,那里照样牛羊遍地奶香四溢,吃的不比后世差呢。
岁欢才不要吃糠咽菜,她要喝奶茶,要吃蘸着韭花的手把羊腿!
吸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