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走红毯?不,这是在进行“路面平整度验收”
洛杉矶,斯台普斯中心。
下午四点,加州的阳光将铺满红毯的大道照得金光灿灿,空气中弥漫着昂贵的香水味和名利场特有的躁动。
这是全球音乐界最盛大的夜晚。数百家媒体的长枪短炮早已架好,快门声连成一片白噪音。
一辆加长林肯缓缓停在红毯尽头。
车门打开,一只穿着……旧工装靴的脚迈了出来。那鞋帮上甚至还沾着一点没擦干净的机油渍。
紧接着,林莫钻出了车厢。
他今天的造型,绝对是格莱美历史上最“离经叛道”的。
没有燕尾服,没有领结。他穿着一套深炭灰色的西装,但这西装显然经过了魔改——面料是耐磨的粗花呢,剪裁硬朗,甚至带着点军装的挺括感。
最离谱的是,他的腰间依然别着那个标志性的真皮工具包(虽然换了个新的,爱马仕定制版,许初静送的),里面插着两把镀金的螺丝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两把佩剑。
这不像是来领奖的,倒像是来修皇宫的御用工匠。
“oh my god……”
红毯两边的时尚博主们发出了惊呼。
“这是什么风格?‘工业废土风’?还是‘极简实用主义’?” “太酷了!看那个工具包,那是爱马仕的皮革!但他用来装螺丝刀?这就是顶级的凡尔赛吗!”
林莫对周围的闪光灯视若无睹。他戴着墨镜,眉头微皱,低头看着脚下的红毯。
“这地毯铺得不平啊。”
林莫用脚尖踢了踢一块微微隆起的接缝处,职业病瞬间发作。
“双面胶没贴实,导致热胀冷缩起鼓,高度差约1.5厘米。要是穿高跟鞋踩上去,力矩失衡,崴脚概率30%。”
他下意识地想要蹲下去把它弄平。
一只戴着蕾丝手套的手,轻轻挽住了他的胳膊,力度适中地阻止了他“当场施工”的冲动。
“林工头。”
许初静穿着一身银白色的流光鱼尾裙,宛如从银河中走出的女神。她保持着完美的营业微笑,对着镜头挥手,嘴里却低声警告:
“今天你是男伴,不是装修工。给组委会留点面子,别在红毯上拆家。”
林莫叹了口气,遗憾地收回了脚。
“行吧。不过待会儿你走这边,避开那个鼓包。我不放心。”
两人挽着手,走上红毯。
这种组合太奇妙了。一个极度优雅、光芒万丈的天后;一个冷峻硬朗、满身“工业气息”的工匠。
那种强烈的反差感,竟然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化学反应——秩序与美。
就在他们走到采访区时,前面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一个满头脏辫、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的黑人说唱歌手(m-dog,当红炸子鸡),正一脸暴躁地对着助理发火。
“damn it! Its broken! my bling-bling!(该死!它断了!我的宝贝!)”
原来,他脖子上那条重达三斤的纯金项链,因为刚才动作太大,扣环断了。这条项链是他的标志,没了它,今天的造型就毁了。
助理急得满头大汗,试图用胶带粘,但根本挂不住那么沉的金子。
“让开。”
一个淡漠的声音响起。
m-dog一抬头,就看到那个传说中的“东方巫师”站在面前,眼神里没有追星的狂热,只有看“故障零件”的冷静。
林莫扫了一眼那个断裂的扣环。
“黄金质地太软,承重结构设计不合理。这种单点挂扣,根本承受不住你在红毯上蹦跶产生的动能。”
林莫从腰间拔出一把尖嘴钳(是的,镀金那把,看起来像手术刀)。
“借个火。”林莫对旁边的保安说道。
保安愣愣地递上打火机。
林莫从兜里掏出一小截备用的钛合金丝(原本是用来修眼镜的)。
他用打火机稍微加热了一下金链子的断口,然后手指翻飞。
缠绕、穿插、锁死。
他用钛合金丝做了一个极其精巧的“8字锁扣”,将断裂的金链子重新连接在一起,并且利用钛合金的韧性,做了一个微型的弹簧缓冲结构。
“好了。”
林莫拍了拍手。
“现在的抗拉强度提升了三倍。你就算在台上跳街舞,把脖子扭断了,这条链子都不会断。”
m-dog呆呆地摸了摸那个新做的扣子,试着拽了拽。
纹丝不动!而且那个钛合金的银色与黄金的金色交织在一起,竟然有一种别样的“混搭美感”。
“Yo! bro! You are magic!”(哟!兄弟!你是魔法师!)
m-dog激动得直接给了林莫一个熊抱,甚至还要把手上的金表摘下来送给林莫当谢礼。
“不用了。”林莫推开那块镶满钻石的手表,“我不戴表,修表的时候碍事。”
他指了指自己的工具包。
“这就是我的表。”
这一幕,被无数镜头忠实地记录了下来。
#林莫 红毯修金链# #东方工匠的硬核时尚#
热搜再次预定。
……
此时,红毯的尽头。
一个戴着工作证、手里拿着对讲机的男人,正冷冷地注视着这一切。
他是今晚的舞台设备主管,也是——谢无常。
他当然不会用真面目示人,那张工作证是他伪造的。
“修好了项链?呵。”
谢无常看着林莫那副“万物皆可修”的淡定模样,眼底闪过一丝疯狂的嫉妒和兴奋。
“享受你最后的风光吧,修补匠。”
“等到了舞台上,我会让你知道,有些东西……”
谢无常按了一下口袋里的高频发生器。红灯亮起。
“……是修不好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