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砚在一片刺骨的寒冷里睁开眼时,鼻腔里满是潮湿的霉味和淡淡的血腥气。他记得自己刚结束维和任务,在回国的运输机上遭遇气流,机身断裂的瞬间,他最后抓着的是舱壁上冰凉的金属扣,而不是此刻身下硌得人生疼的稻草。
“咳、咳咳……”胸腔里传来一阵闷痛,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左臂根本使不上力——粗布袖子下,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用破布胡乱缠着,渗出的血已经凝成了黑褐色。这不是他的身体,他的手臂在任务里受过伤,但绝不是这样狰狞的刀伤。
“公子,您醒了?”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凑过来,是个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的小姑娘,约莫十三四岁,手里端着一个豁了口的陶碗,“太好了,您都昏迷一天了,清沅姑娘还说……”
“清沅?”林砚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摩擦,这具身体的记忆碎片断断续续涌上来——原主也叫林砚,是个落魄书生,家乡遭了兵灾,一路逃难想去京城投奔远亲,昨天在山脚下遇到劫匪,被捅了一刀,再醒来就换成了他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历史系研究生兼退役军人。
小姑娘还在絮絮叨叨说着“清沅姑娘去前面探路了,让我守着您”,林砚已经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扫了眼四周,是个废弃的山神庙,角落里堆着几个破旧的包袱,还有一个缩在那里睡觉的小男孩,约莫五六岁,小脸蜡黄,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布偶。
这是个乱世,从原主的记忆里能拼凑出“大靖天启三年”这个年号,史书上没记载过这个朝代,显然是个架空的时空。而那个叫清沅的姑娘,听这小姑娘的语气,应该是这行人的主心骨。
他正想再问些情况,庙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女子的呵斥:“你们别过来!”
林砚心里一紧,顾不上手臂的疼痛,撑着地面站起来。他当过兵,对危险的直觉刻在骨子里,那脚步声杂乱,绝不是善茬。他摸了摸身上,原主除了怀里揣着半块干粮和一支破毛笔,连把像样的刀子都没有——最后还是在供桌底下摸到了一根断裂的木杖,碗口粗,还算结实。
“公子,您别出去!”小姑娘吓得拉住他的衣角,“是乱兵,刚才清沅姑娘看到他们抢了前面村子的东西……”
话音未落,庙门“哐当”一声被踹开,三个穿着破烂盔甲的士兵闯了进来,手里拿着刀,脸上带着淫邪的笑。为首的那个看到角落里的小男孩,眼睛一亮:“还有个小的,正好抓回去当苦力!”
另一个则把目光落在了刚退到庙门后的女子身上——那就是清沅姑娘吧。林砚的心跳漏了一拍,她穿着一身素色的衣裙,料子看着不错,但也磨出了毛边,头发用一根木簪挽着,脸上沾了点灰尘,却掩不住眉眼间的清丽。她手里握着一把小小的匕首,虽然在发抖,却依旧挡在小男孩身前,脊背挺得笔直。
“把刀放下,乖乖跟我们走,”为首的士兵舔了舔嘴唇,“长得这么俊,跟了哥几个,保你有吃的。”
清沅没说话,反而把匕首握得更紧了。那士兵见状,骂了句脏话,举着刀就冲过去。林砚几乎是本能地动了——他以前在部队练过近身格斗,虽然这具身体虚弱,但对付三个疏于训练的乱兵还是够的。
他握紧木杖,从侧面猛地砸向那士兵的手腕。那士兵惨叫一声,刀“当啷”掉在地上。另外两个士兵愣了一下,刚想动手,林砚已经欺身而上,用木杖抵住了其中一个的喉咙,声音冷得像冰:“不想死就滚。”
他的眼神太吓人了,那是在战场上见过血的狠厉,和原主那种文弱书生的气质截然不同。三个乱兵对视一眼,显然没料到这个看起来快死的书生居然这么厉害,最后还是为首的那个撂下句“咱们走着瞧”,捡起刀灰溜溜地跑了。
庙门重新关上,林砚才松了口气,手臂的伤口被牵扯到,疼得他额头冒冷汗。他刚想喘口气,就感觉一件带着淡淡皂角香的衣裳披在了他身上。
“多谢公子相救,”苏清沅的声音很轻柔,却带着真诚,她手里拿着一个小瓷瓶,“这是金疮药,我父亲以前留下的,您先敷上吧。”
林砚这才看清她的手,纤细的手指上有不少细小的伤口,显然是这些天逃难磨出来的。他接过瓷瓶,说了声“谢谢”,刚想自己处理伤口,却发现左臂根本抬不起来——刚才动手的时候太急,把伤口又挣裂了,血已经渗透了粗布袖子。
苏清沅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公子,我帮您换吧。”
她的动作很轻,小心翼翼地解开缠在他手臂上的破布,看到那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时,眉头轻轻蹙了一下,却没露出丝毫畏惧。她先用干净的布条蘸了点水(应该是从外面溪里接的),轻轻擦拭伤口周围的血污,然后把金疮药均匀地撒在上面,再用新的布条缠好,松紧度刚刚好。
“以前在家的时候,我给父亲包扎过伤口,”她像是在解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他是个将军,总免不了受伤。”
林砚没打断她,只是看着她垂下来的眼睫。她的睫毛很长,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透着一股安静的坚韧。原主的记忆里,逃难的路上遇到过不少人,大多是各自顾着自己,像苏清沅这样带着一个小姑娘和一个小男孩,还愿意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书生的,太少了。
“你父亲……”林砚斟酌着开口,他能感觉到,提到父亲时,苏清沅的情绪有些低落。
“他去年被冤杀了,”苏清沅的声音低了下去,“说他通敌叛国,满门抄斩,我带着阿弟和丫鬟晚晴,是家里的老仆拼死送出来的。”
林砚心里一沉,乱世里的忠良蒙冤,总是最让人唏嘘的。他想安慰几句,却发现说什么都显得苍白,最后只是道:“会有洗冤的一天。”
苏清沅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惊讶,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希冀。她大概没料到,一个萍水相逢的书生会说出这样的话。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一起赶路。林砚渐渐摸清了苏清沅的性子,看着温婉,其实很有主见。她记得路,知道哪里能找到干净的水源,甚至认识几种能吃的野菜——晚晴说,这些都是以前跟着父亲在军营里学的。
林砚也没闲着,他用树枝做了几个简单的陷阱,放在宿营地周围,防止野兽和乱兵偷袭;他还教晚晴和小男孩(叫苏明轩,小名叫阿轩)怎么识别方向,怎么在野外找到安全的避难所。他的这些本事,在苏清沅眼里很是新奇,有时候会站在一旁看着他忙碌,眼神里带着好奇。
阿轩一开始很怕生,总是躲在苏清沅身后,但林砚会把自己省下来的干粮分给她,会用树枝给他编小蚂蚱,渐渐的,阿轩也愿意跟他亲近了,有时候会拉着他的衣角,奶声奶气地叫“林大哥”。
这天傍晚,他们在一条河边宿营。晚晴在生火,阿轩在旁边捡树枝,苏清沅则在河边洗衣服——其实也没几件干净衣裳,大多是缝补过的。林砚坐在一旁,看着她的身影映在水里,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身上,镀上了一层暖金色。
“林大哥,”阿轩跑过来,手里举着一个刚编好的草编兔子,“你看,清沅姐姐教我编的!”
林砚笑着接过,揉了揉他的头:“真好看,阿轩真厉害。”
苏清沅听到声音,回过头来,正好对上林砚的目光。她愣了一下,然后轻轻笑了笑,那笑容像初春的桃花,一下子驱散了乱世的阴霾。林砚的心跳莫名快了几分,他赶紧移开目光,假装在看篝火。
晚晴在旁边看得清楚,偷偷抿着嘴笑。她跟了苏清沅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自家小姐笑得这么轻松。
夜里,林砚守在篝火旁值夜。苏清沅没睡,走过来坐在他旁边,递给他一个用荷叶包着的东西:“这是我白天在山里找的野栗子,烤了几个,你尝尝。”
林砚接过来,剥开一个,栗子的香气扑鼻而来,甜糯可口。他好久没吃过这么纯粹的甜味了,在现代的时候,他总觉得零食太多,没什么稀罕的,可在这个缺衣少食的乱世,这几颗野栗子却显得格外珍贵。
“谢谢,”他说,“你也吃。”
苏清沅摇了摇头:“我吃过了,阿轩也吃了,剩下的都给你。”
林砚知道她是在省着给自己,这几天他伤势没好,她总是把好点的干粮留给自己。他没拆穿,只是默默把栗子收起来,心里却暖烘烘的。
“林大哥,你以前是做什么的?”苏清沅忽然问,“你不像个普通的书生,你会打架,还知道很多野外生存的法子。”
林砚顿了一下,他不能说自己来自另一个时空,只能含糊道:“我以前跟着一个游方的师傅学过几年,后来师傅走了,我才想着去京城赶考。”这是他编的借口,好在原主确实是想去京城,倒也说得通。
苏清沅没再追问,只是轻声道:“京城不比别处,现在朝堂很乱,你去了要多小心。”她父亲以前在京城为官,她对那里的情况比林砚清楚。
“我知道,”林砚看着她,“那你呢?你去京城是为了给你父亲洗冤吗?”
苏清沅的眼神暗了暗,点了点头:“我父亲是被冤枉的,我一定要找到证据,还他清白。”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林砚看着她单薄的肩膀,心里忽然生出一个念头——他想帮她。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本可以找个地方安稳度日,等着有没有回去的可能,但他看到苏清沅的坚持,看到阿轩的依赖,他做不到不管。更何况,这具身体的原主,或许也希望能做些有意义的事,而不是像蝼蚁一样死在逃难的路上。
“我陪你去京城,”林砚说,“我帮你找证据。”
苏清沅猛地抬起头,眼里满是惊讶:“林大哥,你……”
“我读过书,或许能帮你查些东西,”林砚避开她的目光,其实他的优势不止于此,他学过历史,知道怎么从蛛丝马迹里找线索,也知道怎么在复杂的环境里保护自己,“而且,我一个人去京城也没什么着落,跟着你们,至少有个伴。”
他说得轻描淡写,苏清沅却知道他是在帮自己。她眼眶有些发热,低下头,声音带着一丝哽咽:“谢谢你,林大哥。”
从那天起,他们的目标就一致了——去京城,为苏父洗冤。林砚的伤势渐渐好了,他开始教苏清沅和晚晴一些基本的防身术,“乱世里,多学点本事总是好的”,他这么说的时候,苏清沅总是很认真地学,她学得很快,大概是有天赋,有时候甚至能跟上林砚的动作。
路上并不太平,他们遇到过劫匪,遇到过溃散的士兵,甚至还遇到过一次小规模的流民暴动。每次林砚都冲在前面,苏清沅则会在后面帮他照看阿轩和晚晴,有时候还会用她自己的方式帮忙——比如在林砚和人缠斗时,悄悄扔出一块石头,正好砸中对方的膝盖。
有一次,他们在一个小镇上落脚,晚上遇到了一群地痞流氓,想抢他们的包袱。林砚一个人对付四个,虽然占了上风,但还是被其中一个偷袭,后背挨了一棍。苏清沅当时就红了眼,捡起地上的一根棍子,不管不顾地冲上去,朝着那个地痞的后背狠狠砸了下去。
那一下用了十足的力气,地痞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林砚愣了一下,赶紧拉过她:“你别过来,危险。”
苏清沅却紧紧抓着他的胳膊,眼眶通红:“我不想你受伤。”
林砚的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软软的,暖暖的。他看着她,忽然很想把她护在身后,不让她再受一点委屈。他抬手,轻轻擦去她脸上的灰尘,声音很轻:“我没事,别担心。”
晚晴和阿轩在旁边看着,都没说话。晚晴知道,自家小姐和林大哥之间,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
他们走了两个多月,终于快到京城了。远远能看到京城的城墙时,苏清沅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林砚注意到她的紧张,握住她的手:“别怕,有我在。”
他的手很温暖,很有力,苏清沅的心渐渐安定下来。她抬头看他,正好对上他的目光,那目光里满是坚定和温柔,让她忽然觉得,就算前面有再多的困难,只要有他在,她就能走下去。
京城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复杂。天启帝年老体弱,朝政被权臣魏忠贤把持,苏父当年就是因为弹劾魏忠贤,被诬陷通敌叛国。现在魏党势力滔天,想要翻案,难如登天。
他们在京城外的一个小客栈住下来,林砚开始想办法打听消息。他利用原主书生的身份,去了京城的书坊,和那些落第的秀才、不得志的官员聊天,从他们的只言片语里拼凑线索。苏清沅则凭着父亲以前的旧部关系,悄悄联系那些还念着旧情的老臣。
过程很艰难,很多人听到“苏振邦”(苏父的名字)三个字就避之不及,还有人劝苏清沅放弃,“魏公公势大,你这是自寻死路”。但苏清沅没放弃,林砚也没放弃。
有一次,林砚去一个老御史家里打听消息,没想到那老御史是魏党安插的眼线,把他当成了苏父的余党,派人把他抓了起来,关在御史府的柴房里。
苏清沅得知消息时,差点晕过去。晚晴吓得哭了,阿轩也拉着她的衣角叫“清沅姐姐,救林大哥”。苏清沅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知道现在不是慌的时候。
她想起父亲以前说过,御史府的后墙有个狗洞,是以前府里的下人偷偷进出用的。她找晚晴买了些酒菜,贿赂了御史府的一个老门房,打听清楚了柴房的位置,然后趁着夜色,从那个狗洞爬了进去。
柴房里很黑,只有一个小窗户透进点月光。苏清沅摸索着找到林砚,他被绑在柱子上,脸上有巴掌印,嘴角还流着血,但看到她进来,还是先问:“你怎么来了?这里危险。”
“我来救你,”苏清沅的声音带着哭腔,却很坚定,她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匕首,是以前林砚给她的,“我这就帮你解开绳子。”
她的手在发抖,好几次都没割中绳子。林砚看着她,心里又疼又暖:“别慌,慢慢来。”
就在绳子快被割断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脚步声。苏清沅心里一紧,林砚赶紧说:“你先躲起来,我来应付。”
“我不躲,”苏清沅摇摇头,把匕首握在手里,“要走一起走。”
林砚看着她,没再说话,只是在绳子被割断的瞬间,猛地站起来,把她护在身后。进来的是两个家丁,看到林砚解开了绳子,愣了一下,刚想喊人,林砚已经冲了上去,一拳一个,把他们打晕在地。
“快走!”林砚拉着苏清沅的手,从狗洞里爬了出去。外面的月光很亮,他们一路跑,直到远离了御史府,才停下来喘气。
苏清沅看着林砚脸上的伤,心疼得不行,伸手想碰,又怕弄疼他:“林大哥,你疼不疼?”
林砚笑了笑,把她额前的碎发捋到耳后:“不疼,只要你没事就好。”
那天晚上,他们没回客栈,找了个破庙躲了一夜。苏清沅给林砚清理伤口,动作比以前更轻柔了。林砚看着她专注的侧脸,忽然说:“清沅,等这件事结束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苏清沅抬头看他。
“一个没有战乱,没有纷争的地方,”林砚说,他想起了现代的家乡,有高楼大厦,有车水马龙,有安稳的生活,“我们可以在那里种点田,养几只鸡,阿轩可以去读书,晚晴也能找个好人家。”
苏清沅的眼睛亮了起来,她想象着那样的生活,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笑容:“好,我等着那一天。”
他们没放弃,只是改变了策略。林砚想起自己学过的历史,知道权臣当道时,往往会有内部矛盾。他开始搜集魏党内部官员的贪腐证据,然后匿名送到那些和魏忠贤有矛盾的官员手里。
果然,没过多久,京城就乱了起来。魏党内部开始互相倾轧,有人为了自保,把以前魏忠贤诬陷苏振邦的证据捅了出来。天启帝虽然昏庸,但也不想看到朝政被魏党完全把持,加上一些老臣趁机进言,要求重审苏振邦案。
魏忠贤虽然权势大,但也架不住众怒,最后只能同意重审。苏清沅拿出了父亲以前留下的奏折和书信,林砚则找到了当年被魏党收买的证人,让他翻供。
真相终于大白,苏振邦被平反,追赠太傅,苏清沅也恢复了官家小姐的身份。当圣旨下来的时候,苏清沅拿着圣旨,哭了很久,林砚一直陪在她身边,轻轻拍着她的背。
“你看,我说过会有这一天的,”林砚说。
苏清沅点点头,擦干眼泪,看着他:“谢谢你,林大哥,如果没有你,我根本做不到。”
事情结束后,林砚却有些迷茫。他帮苏清沅洗了冤,完成了自己的承诺,但他该去哪里?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这里没有他的亲人,没有他的根。
苏清沅看出了他的心思,她找到他,轻声问:“林大哥,你是不是想走了?”
林砚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看着苏清沅,心里满是不舍,他不想离开她,不想离开阿轩和晚晴,但他不属于这里。
“我……”他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苏清沅却笑了笑,握住他的手:“林大哥,不管你以前是哪里人,不管你想去哪里,我都跟你走。你说的那个没有战乱的地方,我想和你一起去。”
林砚猛地抬头,看着她。苏清沅的眼神很认真,没有丝毫犹豫:“我知道你可能不属于这里,但我已经把你当成我的家人了。阿轩也喜欢你,晚晴也喜欢你,我们想和你在一起。”
林砚的眼眶忽然湿了。他在现代是孤儿,从来没有过家的感觉,可在这个陌生的时空,他却找到了想要守护的人。他伸出手,紧紧抱住苏清沅:“好,我们一起走,永远不分开。”
他们没有留在京城,苏清沅把朝廷给的赏赐分给了以前父亲的旧部和受难的百姓,然后带着晚晴和阿轩,跟着林砚离开了京城。他们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买了一处小院,院子里种了花,种了菜,还养了几只鸡。
林砚教镇上的孩子读书,有时候也会帮镇上的人解决一些难题——他用现代的知识改良了农具,让庄稼长得更好;他教大家怎么打井,怎么储存粮食。苏清沅则在家里打理家务,有时候会去镇上的绣坊做些绣活,她的绣活很好,很受欢迎。
阿轩渐渐长开了,变得活泼开朗,每天跟着林砚读书,晚上会缠着林砚给她讲“外面的故事”——林砚会给他讲飞机、火车,讲高楼大厦,阿轩总是听得眼睛发亮,说长大了要去看看。
晚晴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嫁给了镇上一个老实本分的铁匠,婚礼那天,苏清沅和林砚都去了,看着晚晴穿着红嫁衣,苏清沅笑得很开心。
日子过得很安稳,很平淡,却充满了幸福。林砚有时候会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看着苏清沅在院子里浇花,看着阿轩在旁边追蝴蝶,心里会觉得很满足。他知道,他可能永远回不去现代了,但他不后悔,因为这里有他的家,有他爱的人。
有一天晚上,月色很好,苏清沅靠在林砚的怀里,轻声问:“林大哥,你说我们下辈子还能在一起吗?”
林砚紧紧抱着她,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会的,不管下辈子我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和你在一起。”
苏清沅笑了,闭上眼睛,嘴角带着甜甜的笑意。林砚看着她的睡颜,心里默默想:穿越万里,跨越时空,或许就是为了遇见你,渡你过这乱世的厄,陪你过这安稳的一生。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