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褪色的奖状与迟到的清白
市中院的申诉审查室里,空气里飘着一股旧纸张的霉味。赵桐权翻开面前的卷宗,封面已经泛黄,“申诉人:周春明”几个字是用蓝黑墨水写的,笔画里透着一股执拗的力道。卷宗最上面放着一张褪色的奖状,“劳动模范”四个金字已经斑驳,边缘被虫蛀出了几个小洞,像是时光啃下的印记。
申诉人周春明就坐在对面,七十岁的老人背有点驼,穿着洗得发白的中山装,袖口磨出了毛边,手里紧紧攥着一根拐杖,拐杖的木头柄被摩挲得发亮。他的眼睛不太好,看人时总要眯起眼,却透着一股不肯服软的劲儿。
“赵法官,我知道这案子过去三十年了,”周春明的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他慢慢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层层打开,里面是一沓厚厚的材料,“可我是被冤枉的。1993年那个‘仓库失窃案’,不是我干的,他们冤枉我偷了厂里的铜线,还把我的劳模奖状给收了……我这一辈子,就盼着能把这帽子摘了。”
赵桐权拿起那份1993年的判决书复印件,纸张薄得像蝉翼,稍一用力就可能撕裂。判决书写明:周春明,原红星机械厂仓库管理员,因盗窃厂里价值8000元的铜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一世”他曾见过这份判决,当时只觉得“证据确凿”——有证人说看到周春明深夜出入仓库,还有人说他家里“突然多了一笔钱”,却没细想那些“证据”背后的蹊跷。直到几年前,原办案民警在回忆录里提到“那个案子可能有点问题”,赵桐权才心里一动,如今再面对周春明那双浑浊却执着的眼睛,他知道,有些清白,迟到三十年也该还。
“周大爷,您慢慢说,1993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赵桐权给老人倒了杯热水,目光落在那张“劳动模范”奖状上——照片里的周春明三十多岁,穿着工装,笑容憨厚,胸前的奖章闪着光。
周春明喝了口热水,喉结动了动,像是在吞咽积攒了三十年的委屈:“1993年我在红星机械厂当仓库管理员,那年冬天,仓库里丢了两吨铜线,值8000多块呢。当时厂里保卫科查来查去,最后怀疑到我头上,说我有钥匙,最方便下手。”
他从布包里拿出一份考勤表复印件:“您看,失窃那天是12月15号,我母亲病危,我请了假在医院守着,有医院的陪护记录,怎么可能去仓库?可保卫科的人说我‘伪造假条’,还找了两个工友作证,说看到我半夜回厂……那两个工友,一个是想抢我仓库管理员位置的李大海,一个是跟我有过节的王强,他们的话能信吗?”
赵桐权翻看着卷宗里的“证人证言”,李大海的证词写得工工整整:“12月15日凌晨2点,我看到周春明从仓库后门出来,手里提着一个麻袋,形迹可疑。”王强的证词更简单:“周春明平时就爱占小便宜,仓库失窃肯定是他干的。”这两份证词都没有旁证,却成了定案的关键。
“还有那笔钱,”周春明的声音陡然拔高,拐杖在地上顿得“咚咚”响,“那是我妹妹给我母亲治病的钱,2000块,他们硬说是‘赃款’!我母亲知道我被抓,一口气没上来,走了……我在牢里都没能送她最后一程!”
老人的眼泪突然涌了出来,顺着脸上的皱纹往下淌,滴在布包上,晕开一小片水渍。“出狱后我找过厂里,找过法院,没人理我。他们说‘判决都生效了,翻不了’,还说我‘不知悔改’。我找了三十年,从黑发找到白发,现在眼睛快看不见了,再找不到证据,就真没机会了……”
赵桐权的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上一世”他听父亲说过,九十年代初的一些案件,因为侦查手段有限,难免有疏漏,可没人愿意花力气去翻那些“旧账”。周春明这样的申诉人,往往被当成“无理取闹”,可他们要的,不过是一句“你是清白的”。
“周大爷,您别急,”赵桐权指着卷宗里的一份材料,“这里写着‘失窃铜线被销往郊区废品站’,当时有没有查废品站的记录?”
“查了!”周春明立刻说,“可废品站老板说记不清了,就不了了之。去年我托人找到了那个老板的儿子,他说他爸临死前说过,1993年冬天,有个穿皮夹克的男人卖过一大批铜线,不是我这样穿工装的!”
他拿出一份录音,是和废品站老板儿子的对话,男人的声音带着迟疑:“我爸说那人挺胖的,留着大胡子,跟周师傅一点都不像……他还说,那人给的钱里有张外汇券,当时挺稀罕的。”
赵桐权心里一动——1993年的外汇券并不常见,而卷宗里从未提到过这一线索。他翻到原案卷宗的“嫌疑人排查表”,看到李大海的名字旁边写着“体型偏胖,络腮胡”,心里豁然开朗。
“周大爷,您说李大海当年想抢您的仓库管理员位置,后来他当上了吗?”
“当上了!”周春明咬着牙说,“我被抓后没一个月,他就接了我的班。1994年他突然辞了职,去南方做生意了,听说赚了不少钱!”
赵桐权的指尖在“李大海”三个字上轻轻敲击,三十年的时光仿佛在这一刻缩短。他想起“上一世”看到的一份内部通报,李大海2010年因诈骗罪被判刑,服刑期间曾向狱友炫耀“年轻时干过一票大的,让别人背了黑锅”,当时没人把这话当回事,现在想来,竟是伏笔。
“我们会重新调查李大海,”赵桐权看着周春明,“您放心,只要有证据,我们一定还您清白。”
接下来的一个月,赵桐权带着书记员跑了档案馆、红星机械厂的旧址、李大海的老家,甚至去监狱调阅了李大海的服刑记录。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在档案馆的旧报纸里找到一张1994年的照片——李大海在南方参加一个展销会,穿着皮夹克,留着络腮胡,手腕上戴着一块价值不菲的进口手表,这与他当时的工资水平完全不符。更关键的是,他们在李大海的老家找到了他当年的日记,其中一页写着:“12月15日,搞定,钱到手,外汇券真好用。”字迹虽然潦草,却与李大海在证词上的签名高度吻合。
当赵桐权把这些证据放在周春明面前时,老人的手抖得厉害,他拿起那张照片,手指一遍遍抚摸着李大海的脸,像是要把三十年的委屈都摸掉。“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不是我……”他喃喃自语,眼泪落在照片上,把李大海的脸晕成了一片模糊。
再审开庭那天,周春明特意穿上了那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胸前别着那枚褪色的劳模奖章——是他当年偷偷藏在鞋垫下,没被收走的。法庭里来了不少当年的老工友,有人拄着拐杖,有人坐着轮椅,都是来为周春明作证的。
“被告人周春明,”赵桐权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目光扫过全场,“经再审审查,1993年红星机械厂仓库失窃案,现有新证据证明系李大海所为,原审判决认定周春明盗窃的证据不足,应予纠正。”
他宣读着新证据:“李大海的日记、废品站老板儿子的证言、1994年的照片,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李大海系实际作案人,其当年的证词系伪证。周春明的考勤表、医院的陪护记录,能够证明其没有作案时间。”
周春明的身体微微颤抖,七十岁的老人,此刻却像个等待宣判的孩子。
“综上所述,”赵桐权拿起法槌,声音沉稳而有力,“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应予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1993年xx号刑事判决;宣告申诉人周春明无罪。”
法槌落下的声响在法庭里久久回荡,周春明猛地站起身,却因为激动差点摔倒,旁边的老工友赶紧扶住他。他摘下眼镜,用袖子擦了擦眼睛,然后缓缓举起那张褪色的“劳动模范”奖状,高高举过头顶,像是在告诉三十年的时光:我没给你丢脸。
旁听席上的老工友们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有人喊着“周师傅清白了”,有人抹着眼泪,三十年的等待,终于等来了这句“无罪”。
庭审结束后,赵桐权在法院门口遇见周春明,老人正把那张再审判决书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那个装着奖状的布包里。“赵法官,谢谢您,”他的声音里带着哽咽,“我母亲要是泉下有知,该多高兴啊……”
“周大爷,这是您应得的。”赵桐权看着老人挺直了些的腰板,忽然明白,法律不仅要惩罚罪恶,更要纠正错误。有些清白,哪怕迟到三十年,也必须偿还,因为它关乎一个人的尊严,关乎人们对正义的信仰。
周春明慢慢走远,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手里的布包在风中轻轻晃动,像是装着三十年的光阴与终于到来的清白。赵桐权想起卷宗里那句“申诉人周春明,坚持申诉三十年,未间断”,忽然觉得,这世间最执着的,或许就是普通人对清白的渴望。
而他能做的,就是让法律成为守护这份渴望的力量,让每一个被冤枉的人,都能等到属于自己的那声“无罪”。这或许就是重生的意义,在时光的长河里,不仅要看到眼前的案件,更要打捞起那些沉在水底的真相,让迟到的清白,终能沐浴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