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菀柳走过去,“薛春兰?”
今天的薛春兰还是和往常一样,穿着一身桃粉色的衣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五官清秀的她,在这穷乡僻壤,也算得上标致。
见是骆菀柳,薛春兰快速将手藏到了身后,但眼尖的骆菀柳还是看清了她手里拿着的东西,是一枚鸡蛋。
薛春兰扯着笑和骆菀柳打招呼,“原来是菀柳妹妹啊!你是来给薛书均送吃食吗?”她虽是在笑,眼神却飘忽不定,明显就是心虚。
不就是喜欢薛书均,来给他送鸡蛋吃,她慌个什么劲儿?
知道眼前的女人就是个小绿茶,骆菀柳懒得跟她浪费时间,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薛春兰,继续加油,我看好你噢~”
薛书均那两母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原主以前是怎么被薅羊毛的,这薛春兰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指望不上她,自己还开始倒贴上了。
两边都不是啥好人,骆菀柳更不是圣母,就让她们狗咬狗好了,她乐得在一旁看戏。
虽然没听懂骆菀柳的话,但薛春兰还是下意识的开口解释,“菀柳妹妹,你误会了,我和薛书均没什么的......”
骆菀柳忙伸手打断她,“诶,打住!你们俩有没有什么,都和我没关系,我还要回家吃饭,走了。”
望着骆菀柳远去的背影,薛春兰气得在原地跺脚。
都怪骆菀柳这个小贱人,现在家里有啥好东西都不舍拿出来了,害得她没办法在书均哥哥和李婶子面前表现,今天这枚鸡蛋,还是她好不容易偷偷藏起来的。
而且,自从落水后,骆菀柳好像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并不是她的五官发生了什么改变,而是一种感觉。
不涂脂抹粉的骆菀柳,薛春兰是见过的,虽然漂亮,但跟现在的骆菀柳比起来,好似不是一个人。
现在的骆菀柳,她只要站在那儿,好似就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薛春兰越想越气,凭什么?
都是村里长大的姑娘,她骆菀柳不仅比她长得好看,一家人还无底线的都宠着。
而她薛春兰,爹虽然是里正,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人,但家里人都重男轻女,父母养着她,就只是盼着有一天,能将她嫁给一户好人家,换一笔不菲的聘礼。
薛春兰不服,她紧了紧手里的鸡蛋,她不想成为换彩礼的工具人,她要为自己争取一个光明的未来。
薛书均是村里唯一有望考中秀才的人,她一定要拿下他,做秀才娘子,风风光光的过一辈子!
骆二哥吃完饭后和几个学子聚在一起闲聊,他拿出了那只骆菀柳给他买的狼毫笔,“各位同窗,你们看这只笔怎么样?”
其中有识货的学子,一眼就认出,“嚯!这可是上好的狼毫笔,骆同窗,你现在发达了啊!”
一听说是狼毫笔,更多的学子围了过来,都想要一睹这狼毫笔的风采。
薛鸿儒老先生教学有方,慕名而来的学子很多,但大多都是寒门学子,只用得起最便宜的普通毛笔,家境稍微殷实些的,也只用得起羊毫笔,家境再好些的,能买支紫毫笔也够让旁人羡慕了。
平日里吃糠咽菜的骆二哥能拿出一支狼毫笔,着实惊掉了众人的下巴。
“这只狼毫笔笔管为湘妃竹,古雅斑驳,如烟雨朦胧,笔毫锐利如锥,根根毫毛在尖端聚成饱满的嫩芽,实属佳品。”薛鸿儒薛老先生苍老有力的声音在人群外响起。
众人一惊,忙散开拱手行礼,“夫子好。”
薛老先生摆摆手,示意大家免礼,而后沉眸看向骆二哥,“骆扶苏,不知你这笔从何而来?”他记得,这骆家并不富裕,如果这笔是靠旁门左道而来,他必将这学子逐出私塾。
骆二哥没想到会惊动夫子,他有些尴尬,但还是拱手直言道:“回夫子的话,这笔是我家小妹送给我的生辰礼。”
说到骆菀柳,薛老先生就想起了那日端肉给他的那个娇俏可人的丫头,他点头赞许道:“嗯,你家小妹是个知礼懂事的好姑娘。”原主以前干的那些糊涂事,并没有被传入这位整日只知读书、治学的老夫子耳中。
此话一出,周围的学子们议论纷纷。
“看来昨儿个骆家那头大黑熊卖了不少银子,不然怎么舍得给骆同窗买这么好的笔。”
“真羡慕骆同窗有这样一个好妹妹,不仅天天给他送肉吃,还送他这么好的生辰礼。”
“唉!我也想要有一个这样的好妹妹。”
“以前骆同窗的妹妹只对薛同窗好,现在终于迷途知返,知道对自己的哥哥好了。”
有人偷偷拉了一下说这话的人,朝他眨眨眼,那人会意,转头去寻找薛书均。
此时,薛书均正站在远处,佯装毫不在意的看着这一幕,却不知他满嘴的牙都快被他咬碎了。
这些,原本都应该是他的,不论是那些卖熊的银子,还是这狼毫笔!
不行,骆菀柳是他的,他们家的东西也都是他的,他骆扶苏算个什么东西,他必须要让事情变回以前那样!
骆菀柳刚跨进家门,就大大的打了一个喷嚏,背后还升起一股恶寒,这是咋了?
看见骆菀柳打喷嚏,骆老爹就忙放下手里正编着的竹篓,上前目露心疼的引着她往屋子里走。
“闺女,你这是咋了,莫不是走这一趟给累着了吧?”
骆菀柳揉了揉鼻子,笑道:“爹,我不累。”从骆家院子到私塾,也就五六百米的距离,怎么可能因为走这点路就累着。
见骆菀柳看着确实没事,骆老爹这才放心,“那行,那咱们先进屋歇着,准备吃饭了。”
而后又朝厨房里喊,“老大、冬梅,柳丫回来了,可以开饭了。”
“知道了,爹。”
饭桌上,骆大哥和骆大嫂陆陆续续端上来五碗白米饭,炒斑鸠,就只是炒斑鸠,除了调味料,没有任何配菜,还有炒肺片,这肺片应该是那头熊的。
因着是吃的干饭,骆大嫂还给安排了一个鸭蛋野菜汤。
骆老爹端坐在主位,“好了,吃饭吧!”
骆菀柳端着碗,先是尝了一下斑鸠肉。
嗯~好香!
虽然味道还差了点,但斑鸠肉本身的香味就很绝。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对野味情有独钟了,因为纯天然的东西,怎么做吃起来都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