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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港城大学食堂,正午的阳光透过蒙着薄尘的玻璃窗,斜斜落在泛着油光的不锈钢餐桌上,折射出晃眼的光斑。食堂里嘈杂得像个集市,打饭窗口的吆喝声、餐盘碰撞的脆响、同学间的闲聊声混在一起,却驱不散空气里那股若有若无的怪味——像是生肉的腥气裹着隔夜酱油的咸,黏在鼻尖上,挥之不去。

秦宇端着餐盘在拥挤的桌椅间穿梭,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刚盛完热汤的餐盘边缘,烫得他轻轻缩了缩手,指腹留下一片浅浅的红印。他低头看向餐盘里的黄豆焖猪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几块猪蹄歪歪扭扭地堆在盘中央,外皮是暗沉的酱褐色,像是在酱油里泡了太久;黄豆泡得发肿变形,黏糊糊地裹在猪蹄皮上,有的还沾着点灰褐色的渣子;最扎眼的是猪蹄尖上,几根黑褐色的细毛直直地立着,像没拔干净的针,在阳光下泛着细弱的光。

“宇哥,你这猪蹄看着也太不对劲了吧?”同桌的张浩刚咬了口米饭,瞥见秦宇的餐盘,立刻皱着眉凑过来,鼻尖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你看这毛,都没拔干净,还有这味儿,我隔着半米都闻着点腥气,要不别吃了?”他穿件浅灰色连帽卫衣,袖口卷到小臂,露出手腕上的黑色运动手表——那是秦宇上次攒了半个月零花钱买的生日礼物,表盘上还贴着张小小的卡通贴纸。

秦宇也皱了皱眉,拿起筷子轻轻戳了戳猪蹄皮,指尖传来硬邦邦的触感,没有一点软糯的劲儿,倒像是泡发过头的橡皮。他夹起一块猪蹄凑到鼻尖,一股淡淡的腥臭味混着劣质酱油的咸涩,直直钻进鼻腔,让他胃里轻轻翻了翻,喉结不自觉地滚了滚。“食堂今天这猪蹄肯定没处理好,”他放下筷子,却没把餐盘往旁边推,指尖轻轻摩挲着餐盘边缘,“不过都打了,花了八块钱呢,扔了可惜,将就吃吧,总比浪费强。”

旁边的同学李萌端着餐盘路过,餐盘里只有一碗青菜豆腐汤和半碗米饭,瞥见秦宇的猪蹄,脚步顿住了,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秦宇,你还真吃啊?我刚才在窗口打了一勺,刚凑到嘴边就闻着腥,赶紧倒回泔水桶了!”她穿件粉色连衣裙,裙摆上沾了点白米粒,显然也是刚从打饭窗口“逃”出来的,“这猪蹄看着就不新鲜,毛没去净不说,说不定还没煮熟,吃了闹肚子怎么办?”

秦宇摇了摇头,重新拿起筷子,指尖捏着筷子尖,小心翼翼地挑掉猪蹄上的黑毛。那些细毛又短又硬,粘在猪蹄皮上,得用筷子尖一点点抠才能下来,他的动作慢得像在拆解精密的零件,眼睛紧紧盯着猪蹄,连最细小的一根绒毛都没放过。“倒了多浪费啊,”他把挑下来的毛放在餐盘角落,声音轻轻的,“我外婆以前总说,她小时候饿肚子的时候,能有块红薯都觉得是宝贝,现在有口吃的,哪能随便扔。”他挑完最后一根毛,咬了一小口猪蹄皮,牙齿刚碰到就觉得费劲,嚼了半天都没嚼烂,腥味儿在嘴里散开,他赶紧夹了颗黄豆塞进嘴里,可黄豆没入味,还带着点生豆的涩味,咽下去的时候差点卡到喉咙,“不过这也太难吃了,以后再也不想碰黄豆焖猪蹄了。”

“那你跟古月老板说啊!”张浩突然拍了下桌子,力道没控制好,餐盘里的米饭粒都震得跳了起来,有的还落在了桌布上,“他做的菜那么好吃,上次我吃他做的红烧肉,连肥肉都不腻!让他给你做正宗的黄豆焖猪蹄,肯定比食堂的强一百倍!咱们周末去‘小巷食堂’,就当给你弥补一下!”

秦宇眼睛一亮,手里的筷子“啪”地落在餐盘上,脸上的愁云瞬间散了:“对哦!我上次跟老板聊天,说我爱吃猪蹄,他说他最会做黄豆焖的,还说要用东北黄豆泡发!”他掏出手机,屏幕上还留着上次跟古月的聊天记录,“周末咱们就去!要是再吃不到好吃的,我可能真的要跟这道菜彻底绝缘了!”

周三下午没课,秦宇特意找了个安静的树荫,给古月打了电话。电话接通的瞬间,传来一阵哗啦啦的水声,还有古月温和的笑声:“秦宇啊,是不是想过来吃饭了?”

“老板,我想跟你约周末的黄豆焖猪蹄!”秦宇的声音带着点急切,“食堂的猪蹄太难吃了,我怕再不吃你做的,以后都不敢碰这道菜了。”

电话那头的水声停了,古月的声音带着笑意,还夹杂着点黄豆碰撞的清脆声:“没问题!我这就把黄豆泡上,周末你早点来,我选新鲜的前蹄,前蹄筋多,焖出来更糯。你放心,保证让你忘了食堂的‘黑暗版本’,以后还想吃!”秦宇能想象到,古月此刻正站在厨房的水槽边,手里捧着黄豆,嘴角带着笑的样子。

周日中午,秦宇和张浩早早地就从学校出发,往“小巷食堂”走。初秋的阳光不燥不热,把百年老商业街的梧桐叶染成了浅黄,风一吹,叶子就打着旋儿落在青石板上,发出“沙沙”的轻响,像在跟路人打招呼。街边的小摊上,卖糖炒栗子的大爷正用铁铲翻炒着栗子,甜香飘了一路,混着桂花香,把食堂猪蹄留下的怪味彻底驱散了。

“小巷食堂”的木门上挂着串铜铃,铃身还刻着小小的花纹,秦宇刚推开门,“叮铃——叮铃”的脆响就撞进耳朵,混着屋里飘出来的肉香,暖融融的,瞬间让他心里的期待又多了几分。

“宇哥,这地方看着就舒服!”张浩探头往里望,眼睛都亮了。暖黄的灯光从天花板上的吊灯洒下来,裹着满屋子的人,熟客们的笑声、餐具碰撞的脆响、古月在后厨切菜的“咚咚”声,混在一起像首热闹的歌。“比食堂强太多了,你看这桌子,擦得锃亮,一点油星都没有,连桌布都是干净的!”

秦宇笑着点头,拉着张浩往里面走。林悦、苏瑶、赵雪坐在靠窗的固定桌位,桌上铺着苏瑶带来的浅黄色餐垫,餐垫上印着“食味暖心”四个烫金的小字,边缘还绣着小小的黄豆图案,针脚细密,一看就是精心绣的。

林悦穿件浅紫色的连帽卫衣,胸前印着个卡通猪蹄抱着黄豆的图案,猪蹄的眼睛是黑色的纽扣,看起来憨态可掬;她戴副黑色的圆框眼镜,镜片被屋里的热气蒙上了一层薄雾,她时不时用指腹擦一下,手里攥着个银色的肉质鲜度检测仪,屏幕亮着“待检测”的字样,探头正对着后厨的方向,像是随时准备“验收”美食;帆布包挂在椅背上,包上的碳、氢原子挂件随着她晃腿的动作轻轻摆动,碰撞在一起发出“叮铃”的细响,像两个跳动的小精灵。

“秦宇!你们来啦!”林悦看见他们,立刻挥着检测仪喊,声音里满是兴奋,“我就知道你们是来吃房东老板做的黄豆焖猪蹄!早上我还特意跟他说,一定要选前蹄,前蹄的筋多,焖出来又糯又弹!”她顿了顿,推了推眼镜,像个小老师一样,“我查了高分子材料相关的食品工艺资料,猪蹄去毛得用镊子一根一根拔,不能用火烧,不然皮会焦,还会产生有害物质,影响口感和健康!”

苏瑶坐在林悦旁边,穿件米白色的真丝衬衫,袖口绣着浅棕色的猪蹄纹,针脚细细的,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天然的纹路;她手里正捧着个透明的玻璃罐,罐子里装着饱满的黄豆,泛着浅黄的光泽,她正用小镊子挑掉里面的小石子和坏豆,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宝贝。“我早上特意去粮油店挑的东北黄豆,”她把挑好的黄豆倒进白瓷碗里,“东北黄豆颗粒大,泡发后又软又糯,焖在猪蹄里特别入味,比食堂那种干瘪发柴的黄豆强多了,你看这颗颗都这么饱满。”

赵雪穿件浅灰色的加绒风衣,里面搭着件米白色的薄毛衣,领口别着枚珍珠胸针,珍珠圆润饱满,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她手里攥着本棕色的速写本,笔尖夹在纸页间,纸上已经勾勒出了猪蹄的轮廓,旁边还画了几颗圆滚滚的黄豆,甚至还在角落勾了个王岛啃骨头的简笔画,画得惟妙惟肖,她自己看着都忍不住笑了。“等会儿猪蹄端上来,我要把大家吃猪蹄的样子都画下来,”她晃了晃速写本,“肯定特别热闹,尤其是王岛哥,上次吃酱骨的时候,啃得满脸都是油,还跟我们抢最后一块,那模样我现在都记得。”

秦宇和张浩刚坐下,就听见门口传来熟悉的笑声,抬头一看,是王岛和宋玲。王岛穿件浅灰色的棉麻短袖,里面套着件浅黑色的秋衣,秋衣领口有点松,露出里面的浅灰色背心;裤脚卷到膝盖,露出的小腿上还沾着点钓鱼时的泥点,裤腿上还挂着片干枯的水草,显然是刚从江边回来;他手里拎着个小竹篮,竹篮里装着几条小鲫鱼,鳞片闪着银光,还带着淡淡的水汽,“老板,刚从江边钓的,给你加个菜,熬个鱼汤喝!”

宋玲跟在王岛身后,穿件碎花的棉麻围裙,围裙上还绣着小朵的菊花,手里攥着个印着小熊图案的保温袋,里面装着刚煮好的甜玉米,还冒着热气。“刚在菜市场买的甜玉米,”她把保温袋放在桌上,给每个人都拿了一根,“给大家垫垫肚子,等会儿吃猪蹄更有胃口,这玉米煮了二十分钟,特别甜。”

王岛走到最靠近厨房的桌位坐下——这是他的老位置,能清楚看到后厨的动静,方便第一时间闻到美食的香味。他咬了口玉米,汁水顺着嘴角流下来,他赶紧用手背擦了擦,笑着对秦宇说:“秦宇,听说你要吃黄豆焖猪蹄?老板做这个最拿手!上次我来吃,一下吃了三块,连骨头缝里的肉都没放过,最后还把汤汁拌了米饭,香得我差点把碗都舔了!”

“是啊王岛哥,”秦宇接过宋玲递来的玉米,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心里更期待猪蹄了,“食堂的猪蹄太难吃了,毛没去干净还腥,我跟老板约好,今天来吃正宗的,不然我都要对这道菜有阴影了。”

正说着,门口的铜铃又响了,周强和李风走了进来。周强穿件深灰色的冲锋衣,拉链拉到胸口,里面套着件黑色的卫衣,卫衣领口还印着个小小的“福”字;他刚坐下就从包里掏出瓶500ml的啤酒,放在桌上——没超过餐馆3L的规矩,瓶身上还挂着个小小的开瓶器,“老板,今天做啥好吃的?我从街口就闻着香味了,是不是黄豆焖猪蹄?”

李风穿件浅黑色的卫衣,手里翻着厚厚的二手房宣传单,宣传单上还夹着几支不同颜色的笔,显然是刚从工作现场过来。他帮周强打开啤酒,笑着说:“肯定是,秦宇早跟我们说了,今天来蹭吃!我早就想吃老板做的猪蹄了,上次听王岛哥说得那么香,我这几天都没睡好,就等着今天呢!”

角落的桌位上,杨思哲和龚建正坐着聊天。杨思哲穿件黑色的休闲西装,里面搭着件浅灰色的保暖衬衫,衬衫领口系着条浅紫色的领带,是苏瑶上周给他选的;袖口别着枚珍珠袖扣——是苏瑶送他的生日礼物,扣面刻着颗小小的爱心,在灯光下泛着光;他手里翻着码头的货运清单,红笔在“生鲜运输”那栏画了个圈,旁边还写了行小字“注意保鲜温度”。“秦宇,食堂的猪蹄就别想了,”他抬起头,笑着对秦宇说,“老板做的才叫菜,等会儿你多吃点,补补你上次受的‘伤’,把食堂的阴影都给忘了。”

龚建穿件藏蓝色的加绒休闲警服,不是执勤时的工装,领口解开了两颗纽扣,露出里面的浅灰色保暖内衣;面前放着个125ml的白瓷杯,杯身上印着“平安”两个字,里面盛着温黄酒,符合餐馆“其他酒类一杯”的规矩;他端起杯子跟杨思哲碰了碰,酒液在杯里晃了晃,“我上次跟老板学过做猪蹄,去毛最费功夫,得用镊子一根一根拔,拔之前还要用80c的热水烫十分钟,这样毛根会软化,拔的时候不费劲,还能保证没一根残留,食堂肯定没这么细致,说不定直接用火烧了就算。”

唐婉清坐在龚建旁边,穿件浅粉色的休闲护士服,口袋里别着个听诊器挂件,挂件上还系着个小小的粉色蝴蝶结;她手里翻着本《食品卫生手册》,书页上画着不少重点符号,她指着其中一页跟龚建说:“你看这里写的,猪蹄必须彻底焯水,水开后还要撇净血沫,不然会有腥味,还容易滋生细菌。食堂的猪蹄肯定没做到,说不定冷水下锅煮了几分钟就捞出来了,血沫都没撇干净,才会那么腥,吃了容易闹肚子,还是老板做的放心。”

门口的铜铃又响了,陈宇轩摇着檀香折扇走了进来。他穿件墨绿色的真丝衬衫,外面搭着件黑色的薄马甲,马甲领口别着枚银质的梅花领针;扇套是深棕色的绒面,上面绣着“食韵”两个金色的字,扇面上画着幅水墨水黄豆焖猪蹄图:白瓷盘里盛着酱色的猪蹄,旁边堆着金黄的黄豆,酱汁浓稠得能挂在筷子上,旁边还摆着双竹筷,墨色浓淡相宜,看着就像真的一样。“秦宇,听说你被食堂的猪蹄伤着了?”他走到秦宇桌旁,扇了扇扇子,檀香的淡香飘了过来,混着屋里的肉香,特别好闻,“老板做的黄豆焖猪蹄,我去年吃过一次,至今难忘!猪蹄皮糯得能粘嘴,咬一口还能拉出丝,黄豆吸满了酱汁,入口即化,比我年轻时在川蜀吃的还地道,今天正好再蹭一顿。”

楚凝跟在陈宇轩身后走进来,穿件粉色的舞蹈练功服,裙摆上还沾着点白色的滑石粉,像撒了层细雪;头发用粉色的发绳扎成丸子头,发梢别着颗小小的珍珠发卡,发卡上还挂着个迷你的舞鞋挂件;她手里拎着个粉色的舞蹈包,包上绣着朵小小的荷花,“陈叔,我刚练完新舞的踮脚动作,练了一下午,腿都酸了!”她揉了揉小腿,眼睛一亮,“听说今天吃猪蹄?猪蹄胶原蛋白多,对皮肤好,跳舞蹈的人得多吃,这样表情管理才更自然,皮肤水嫩嫩的,上镜才好看!”

古月从后厨探出头来,身上系着条深蓝色的围裙,围裙边角绣着浅黄色的黄豆和猪蹄纹——是苏沐橙上周从剧组快递寄来的,针脚里藏着个极小的“糯”字,猪蹄的眼睛用银线绣的,在暖光下泛着细弱的光,看起来特别可爱。“大家再等会儿,猪蹄马上就好!”他手里还拿着把镊子,指尖沾了点水,显然刚才还在处理猪蹄,“秦宇,你再忍忍,保证让你满意!”说完,他又缩回后厨,继续忙碌起来。

秦宇和张浩忍不住凑到后厨门口,想看看古月是怎么做猪蹄的。后厨里很干净,瓷砖地面擦得锃亮,调料瓶摆得整整齐齐,古月正站在老榆木案板前,手里拿着镊子,小心翼翼地给猪蹄去毛。那些猪蹄是新鲜的前蹄,每只约一斤重,皮色白净,没有一点瑕疵,他先用热水把猪蹄烫了一遍,然后在猪蹄表面抹了点白醋,说这样毛根会软化,拔的时候更轻松。他捏着镊子,一根一根地拔残留的黑毛,连猪蹄缝里的细毛都没放过,动作细致得像在做手工,拔下来的毛都放在一张白纸上,攒到一定数量就扔进垃圾桶。

“老板,你这去毛也太细致了吧!”秦宇忍不住感叹,眼睛紧紧盯着古月的动作,“食堂的猪蹄根本没去干净,上面全是毛,看着就没胃口,我挑了半天都没挑完。”

古月抬头笑了笑,手里的镊子没停,指尖还在轻轻摩挲着猪蹄皮,检查有没有遗漏的毛:“猪蹄去毛是关键,不然影响口感还不卫生。先用80c的热水烫,再抹点白醋,毛根会变软,拔的时候不费劲,拔完还要用刀背轻轻刮一遍,确保没残留,这样吃的时候才放心。”他把拔完毛的猪蹄放进清水里冲洗,水流过猪蹄表面,带走残留的白醋,“等会儿还要焯水,去血沫,这样能彻底去腥味,让猪蹄更鲜。”

洗干净的猪蹄被古月切成两半,每半都带着筋,看起来特别有嚼劲。他把猪蹄放进不锈钢锅,加足量的冷水,没过猪蹄两厘米,然后放入三片姜片、两段葱段、一勺花雕酒,大火烧开。“冷水下锅能让血水慢慢渗出来,”他边说边用勺子轻轻撇去水面上的血沫,那些血沫呈灰褐色,像细小的棉絮,浮在水面上,“血沫要撇干净,一点都不能留,不然会有腥味,影响整体的味道。你看这血沫,要是留在锅里,煮出来的猪蹄肯定腥。”

撇完血沫,古月把猪蹄捞出来,用温水冲洗干净,沥干水分。接下来是炒糖色,他把锅洗干净,烧干水分,放了两勺菜籽油,油烧至四成热时,放入两勺冰糖,小火慢炒。冰糖在油里渐渐融化,从白色变成浅黄,又慢慢变成浅琥珀色,气泡变得细密,甜香漫了出来,飘满了整个后厨。

“炒糖色要掌握火候,”古月把猪蹄放进锅里,用铲子快速翻炒,让每块猪蹄都均匀地裹上糖色,猪蹄从白净变成了浅棕红色,泛着油亮的光泽,“火太大容易焦,炒出来会发苦;火太小又炒不出糖香,颜色也不好看,浅琥珀色的时候最刚好,既能上色,又有甜味。”他边炒边晃锅,让猪蹄受热更均匀,避免粘锅底。

然后他加入两勺生抽、一勺老抽、一颗八角、一片香叶、一块桂皮,快速翻炒,让调料充分融合,香味比之前更浓郁了,连前厅的众人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接着加入足量的热水,没过猪蹄,大火烧开后转小火,盖上锅盖,焖煮一个小时。“加水一定要加热水,”古月跟秦宇解释,“加冷水会让猪蹄遇冷收缩,肉质变柴,不好吃,热水能让猪蹄保持软糯的口感。”

“黄豆要提前泡发,”古月指了指旁边的白瓷盆,里面装着泡好的黄豆,颗粒饱满,泛着浅黄的光泽,比干黄豆大了一圈,“我早上六点就泡了,用温水泡了四个小时,中间还换了两次水,这样泡出来的黄豆又软又糯,焖的时候容易入味,还不会煮烂,保持完整的形状。”

一个小时后,古月打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混着黄豆的香瞬间漫满后厨,连前厅的众人都忍不住议论起来:“好香啊!肯定快好了!”“我都流口水了!”他把泡好的黄豆放进锅里,用铲子轻轻搅拌,让黄豆均匀地分布在猪蹄之间,然后盖上锅盖,继续焖煮四十分钟。

“最后这四十分钟很关键,”古月擦了擦额头的汗,“要让黄豆吸满猪蹄的汤汁,猪蹄也变得更糯,用筷子能轻松戳透,这样才好吃。我每隔二十分钟就会开小缝翻一下,避免下面的猪蹄粘锅底,还能让汤汁更均匀地裹在猪蹄和黄豆上。”

四十分钟一到,古月打开锅盖,撒了半勺盐、少许胡椒粉,用铲子轻轻搅拌均匀,然后转大火收汁。汤汁渐渐变得浓稠,裹在猪蹄和黄豆上,像一层透明的琥珀,滴在锅里能拉出丝来。他把猪蹄和黄豆盛进白瓷盘里,每盘里放两块猪蹄,堆在中间,周围摆上黄豆,淋上剩余的酱汁,最后撒上少许葱花,翠绿的葱花点缀在酱色的猪蹄上,看起来诱人极了,让人忍不住想立刻咬一口。

“黄豆焖猪蹄好啦!”古月端着第一盘猪蹄走出后厨,刚放在桌子中间,香味就瞬间漫满了整个餐馆,连门口路过的街坊都忍不住停下脚步,往里面望,有的还探头问:“老板,这是做的啥?这么香!”

“哇!这也太香了吧!”张浩忍不住感叹,眼睛紧紧盯着猪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比食堂的强一百倍!看着就好吃,这皮看着就糯,肯定能拉出丝!”

古月把猪蹄分发给众人,每盘里都有两块猪蹄和一把黄豆,还贴心地给每个人准备了一次性手套,方便啃猪蹄。秦宇戴上手套,拿起一块猪蹄,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皮糯得能捏出印子。他咬了一口,猪蹄皮瞬间在嘴里化开,软糯得能拉出丝,肉质软烂却不柴,酱汁的香味在嘴里散开,带着淡淡的甜和咸,没有一点腥味;黄豆吸满了汤汁,入口即化,甜丝丝的,比单独煮的黄豆好吃多了。“太好吃了!老板,你这猪蹄也太糯了吧!”秦宇眼睛亮了,又咬了一大口,酱汁从嘴角流出来,他赶紧用手擦了擦,不好意思地笑了,“比食堂的强太多了,我以后再也不想吃食堂的猪蹄了,只吃你做的!”

王岛拿起猪蹄,直接用手啃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嚼着,嘴角沾了点酱汁也不在意,吃得满脸都是油:“好吃!太糯了!这筋嚼着真带劲,比我钓的鱼还鲜!黄豆也入味,吸满了猪蹄的汁,我能再吃两块!”

宋玲笑着从包里拿出纸巾,轻轻给王岛擦了擦嘴角的酱汁,还帮他擦了擦下巴:“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酱汁都蹭到下巴了,跟个小孩似的。古月做的猪蹄就是好吃,皮糯肉嫩,黄豆也不柴,我平时不爱吃肥肉,今天都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林悦戴上手套,先夹了颗黄豆放进嘴里,然后用肉质鲜度检测仪测了测猪蹄,屏幕上很快显示出数据:鲜度98%,脂肪含量15%。她兴奋地举起检测仪,给众人看:“大家看!鲜度98%!脂肪含量刚好,不腻!房东老板你这猪蹄做得太成功了,去毛干净,焯水彻底,炒糖色也完美,完全符合科学标准,比我上次测的酱骨还好吃!”

赵雪拿起速写本,笔尖快速滑动,很快就画下了众人吃猪蹄的场景:秦宇和张浩笑着聊天,手里还拿着猪蹄;王岛啃着猪蹄,嘴角沾着酱汁;宋玲给王岛擦嘴,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林悦举着检测仪,眼睛亮晶晶的;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神情,背景是那盘酱色的猪蹄,旁边堆着金黄的黄豆,看起来特别温馨。

“秦宇,你快说说食堂的猪蹄有多难吃,”苏瑶放下手里的猪蹄,擦了擦手,好奇地问,“刚才听你说有毛还腥,到底有多糟糕?我还从没吃过那么难吃的猪蹄呢。”

秦宇放下猪蹄,擦了擦嘴,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别提了,食堂的猪蹄不知道放了多久,可能是冷冻了好几天的,皮硬得嚼不动,跟橡皮似的,我咬了半天都没咬烂。上面全是没去干净的毛,我挑了快十分钟,才挑掉大部分,还有些细毛粘在皮上,根本挑不下来。”他顿了顿,想起当时的味道,皱了皱眉,“最恶心的是那股腥味,混着劣质酱油的咸涩,吃一口就想吐,我强忍着才吃完,咽下去的时候都觉得胃里不舒服。不过我还是吃完了,扔了太浪费,虽然不好吃,但也是粮食,不能随便浪费。”

“你这孩子,太实在了,”唐婉清笑着摇了摇头,手里还拿着《食品卫生手册》,“虽然珍惜食物是好的,但也要注意卫生,不卫生的食物吃了闹肚子,反而不好,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就别吃了,浪费一点总比生病强。”

陈宇轩摇着折扇,也分享起自己的经历:“我年轻时在北方工作,有次在小餐馆吃猪蹄,那猪蹄毛没拔净不说,还带着血丝,显然没煮熟,吃了一口就吐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在外面吃过猪蹄,直到上次来老板这儿,才重新爱上这道菜。”他夹了颗黄豆放进嘴里,“食物要做好了,才对得起它的价值,不然就是浪费,既浪费了食材,又浪费了钱,还让吃的人不舒服。”

杨思哲拍了拍秦宇的肩,语气带着点心疼:“以后想吃猪蹄,就来这儿,别去食堂遭罪了,老板做的才叫菜,食堂的那叫‘黑暗料理’,吃了还影响心情。下次你想吃啥,提前跟老板说,让他给你做,保证比食堂的强。”

周强喝了口啤酒,打了个满足的饱嗝,点头赞同:“没错!老板做的猪蹄,皮糯肉嫩,黄豆入味,配啤酒绝了!下次我要带客户来吃,让他们也尝尝这好味,肯定能谈成生意!”

李风也附和道:“我下次也要来,这猪蹄比外面馆子的还好吃,价格还实惠,太值了!外面馆子一份猪蹄要三十多,这儿才二十,还比他们做得好吃,以后我就是这儿的常客了!”

古月坐在旁边,听着众人的称赞,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手里还拿着块刚煮好的玉米,慢慢啃着:“其实做猪蹄不难,关键是用心,去毛要细致,焯水要彻底,焖煮要够时间,不能偷工减料。食物是用来吃的,要做好了,大家才会喜欢,才不会浪费,要是做得不好吃,就算没人扔,吃的人也不开心,这也是一种浪费。”他顿了顿,看向秦宇,“你珍惜食物是对的,但也要对自己好点,不好吃的就别勉强,下次想吃,我给你做。”

秦宇点头,深有感触地说:“老板说得对,虽然食堂的猪蹄不好吃,但我还是吃完了,因为我觉得不能浪费粮食,不过要是能做得好吃,就更好了,既不浪费,还能享受美食,多好啊!以后我想吃猪蹄,肯定来这儿,再也不去食堂了。”

就在这时,古月的手机响了,是苏沐橙打来的视频电话。他赶紧接起,屏幕里的苏沐橙穿件浅紫色的剧组外套,头发扎成高马尾,脸上还带着淡淡的妆,背景是化妆间,桌上摆着各种化妆品,还有个猪蹄形状的毛绒玩偶——是上次古月送她的,玩偶的耳朵都快被她摸秃了。“阿月,我听说你做了黄豆焖猪蹄?”苏沐橙撅着嘴,一脸羡慕的表情,眼睛里满是期待,“我也想吃!剧组的盒饭太难吃了,全是青菜,我都快忘了肉味了!你看我这玩偶,都快被我摸秃了,等我杀青回去,你一定要给我做,我要吃三块,还要把汤汁拌米饭!”

“好,”古月笑着点头,举着手机对准桌上的猪蹄,让苏沐橙看,“你看,大家都在吃,都说好吃,秦宇刚才还说,以后只吃我做的猪蹄呢!等你回来,我给你做最大的前蹄,让你吃够,汤汁给你留着,拌米饭管够!”

挂了电话,众人又聊起了各自吃过的“黑暗料理”,有的说吃过没煮熟的青菜,有的说吃过发馊的米饭,还有的说吃过带着沙子的面条,笑声不断,餐馆里的氛围热闹又温馨。夕阳透过玻璃窗,洒在每个人的脸上,暖融融的,像裹着一层糖,让人心里特别舒服。

晚上八点,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众人陆续离开。秦宇和张浩走的时候,还打包了两块猪蹄,准备带回去给宿舍的同学尝尝,让他们也感受一下“小巷食堂”的美味。“老板,谢谢你的猪蹄,太好吃了!”秦宇挥了挥手,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下次我还来,还要吃你做的黄豆焖猪蹄,要是能做花生焖猪蹄就更好了!”

古月笑着点头,站在门口送他们:“随时来!下次给你们做花生焖猪蹄,保证也好吃!路上慢点,注意安全!”

众人都走后,古月开始收拾餐馆。他把桌椅擦干净,餐具放进消毒柜,还把后厨剩下的酱汁收了起来,想着明天可以煮面条,不浪费。他锁上餐馆的门,晚风裹着残留的肉香拂过,远处的路灯渐次亮起,暖黄的光洒在“小巷食堂”的招牌上,招牌边缘挂着的小灯笼亮着,像颗颗温暖的星,照亮了整条老街。

古月摸了摸围裙上的黄豆和猪蹄纹,想起秦宇说的“虽然不好吃但还是吃完了”,想起众人吃猪蹄时满足的笑容,想起苏沐橙羡慕的表情,轻声感慨:“用行动来诠释珍惜,让食物回归它应有的价值,不浪费,从自身做起。”

晚风又吹过,门口的铜铃轻轻晃动,“叮铃”声与远处的海浪声交织在一起,特别好听。“小巷食堂”的灯光依旧暖黄,裹着淡淡的肉香,像在温柔地包裹着每一份“珍惜食物”的心意——食物不仅是用来果腹的,更是用来享受的,用心做好每一份食物,不浪费每一粒粮食,才是对食物最好的尊重,也是对生活最好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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