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抿了抿嘴,没再争辩,转而说:“妈,你给我做份酸菜肥肠面吧,用保温盒装,我要给张军送去。他中午还没吃饭呢,一会儿该凉了。”
常松一听,关切地问:“这么冷的天,还下着雪,他还在图书馆干活?”
“嗯。”英子点头。
“那我开车送去吧,这雪天路滑。”常松说着就要拿钥匙。
“不用了,常叔!”英子连忙摆手,指了指自己的帽子,“我骑车去就行,正好活动活动。你送去,他反而该不好意思了。”
英子骑着车,再次汇入风雪中。到了图书馆,里面暖气开得不足,显得有些清冷。她在阅览室角落找到了张军。
他正踩在一个矮凳上,踮着脚,费力地擦拭着书架顶层的灰尘。身上还是那件旧外套,袖子短了一截,露出冻得又红又肿的手腕,手指更是像一根根胡萝卜,有些地方已经裂开了细小的血口子。
“张军。”英子轻声叫他。
张军回过头,看到英子,眼神闪烁了一下,有一瞬间的光亮,但很快又沉寂下去,变得有些躲闪和疏离。他从凳子上下来,拍了拍手上的灰。
“你怎么来了?”他声音干巴巴的。
英子把保温盒递过去:“给你带了面,还是热的,快吃吧。”接着,她又从袋子里拿出那件深蓝色的新毛衣,递到他面前,脸上带着明朗的笑,“喏,这个给你。我用零花钱买的,也不知道大小合不合适。”
张军看着那件崭新的、看起来就很暖和的毛衣,没有接。他喉结滚动了一下,眼神复杂地看向英子,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冷淡:“你怎么想起来给我买这个?”
英子被他这态度弄得一愣,笑容僵在脸上:“啊?为什么不能给你买?我看到合适的,就……就给你买了呀。”她心里有点发慌,不明白张军怎么了。
张军猛地别过头,声音硬邦邦的,像扔出来的石头:“我不要。你拿回去。以后……以后也别再来找我了。”
心意有时候就像件不合身的毛衣,织的人耗尽心血,穿的人却束手束脚。
英子彻底懵了,眼圈瞬间就红了:“张军?你怎么了?自从元旦晚会之后,你就怪怪的,我……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你说出来啊!”
“你没做错什么!”张军突然提高了音量,引得远处看书的人侧目,他深吸一口气,压低声音,语气却更重,带着一种自暴自弃的烦躁,“是我自己的问题!行了吧?我只是不想让你来打扰我!我在上班,我很忙!你走吧!”
他看着她通红的眼圈,心里像被一把钝刀子反复切割。他多想像周也一样,坦然接受她的好,甚至回馈更多。
可他不能。他口袋里的钱只够买两个冷馒头,他的未来像窗外的大雪,迷茫一片。他给不起任何承诺,甚至连并肩站立的资格都没有。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她推开,推回那个阳光灿烂、与他无关的世界。
英子被他这话弄得一愣,笑容僵在脸上,眼底先是充满了巨大的困惑,仿佛不认识眼前这个人。随即,那困惑被汹涌的委屈取代,眼圈瞬间就红了。
她看着张军那张写满抗拒和冷漠的脸,眼泪再也忍不住,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她用力把毛衣和保温盒塞进他怀里,带着哭腔说:“好,我走!我不打扰你!”
说完,她转身就跑出了图书馆,冲进茫茫大雪里。
张军抱着怀里还带着英子体温的毛衣和保温盒,站在原地。
直到英子的身影消失在门口,他才猛地惊醒,脸上闪过剧烈的挣扎和痛楚。
他飞快地把东西塞进自己的破书包里,跟同事仓促地打了个招呼:“我……我出去一下,送个朋友!”然后便一头扎进了风雪中,悄悄地、远远地跟在那个哭泣的、粉色的身影后面。
穷孩子的暗恋,是口袋里攥出汗也不敢送出的糖。看见她和别人站在一起,就像看见了整个世界的光,而那光,偏偏照不到自己身上。推开她,是因为觉得自己不配,那点可怜的尊严,只剩下这最后一种笨拙的守护方式。
他看着英子跑远的粉色背影,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那团颜色一起,被这漫天的大雪给活埋了。原来年少时遇到太惊艳的人,不一定是礼物,也可能是一场漫长的、无声的刑罚。
大雪苍茫,天地间仿佛只剩下前面那个小小的、哭泣的身影,和后面那个沉默的、痛苦的守护者。雪落在英子帽子的绒毛球上,落在张军单薄的肩头,无声无息,却冰冷刺骨。
百货商场里,暖气开得足,灯光璀璨。
钰姐穿着一件剪裁极佳的墨绿色羊绒大衣,腰带松松系着,衬得身段窈窕,气质出众。她正在试一双黑色的高跟长靴,靴筒包裹着纤细的小腿,显得优雅又利落。
周也跟在她身后,穿着件黑色的羽绒服,拉链敞着,露出里面的灰色卫衣,脸上依旧是那副没什么表情的酷样。他看着妈妈脚上的高跟鞋,眉头皱了起来。
“妈,”他开口,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直白和……欠揍,“你别穿这高跟鞋了。”
钰姐正对着镜子欣赏,闻言一愣,从镜子里看向儿子:“怎么了?不好看吗?”
“不是好看不好看的问题。”周也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语气平淡,却字字“扎心”,“你都这岁数了,穿这么高的跟,万一摔一跤,伤筋动骨一百天。我又不能天天在家陪你,你指望谁伺候你?”
“……”钰姐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从镜子里瞪着儿子,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她保养得宜的脸颊微微泛红,是气的。“周也!你不会说话就闭嘴!什么叫‘这岁数’?你妈我很老吗?!”
养儿子的悲哀就在于,你精心维持的优雅,他总能一针见血地给你戳破,还一脸“我为你好”的无辜。
周也耸耸肩,一脸“我只是陈述事实”的坦然:“反正不安全。买那双平底的吧,看着还行。”他指了指旁边一双款式简单的短靴。
导购小姐在一旁憋笑憋得辛苦。
最终,钰姐还是气呼呼地买下了儿子建议的那双平底靴。走出店门,冷风一吹,她看着身边比自己还高出半头的儿子,心里那点气又莫名消了,化作一种复杂的欣慰和一点点失落。儿子长大了,会管着她了,虽然方式如此“硬核”。
单亲妈妈和青春期的儿子,像两只受伤的刺猬,想互相取暖,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硬的刺扎向对方最软的肚皮。不是因为不爱,是因为太爱,又太怕失去。
王强刚把妹妹妞妞从少年宫接回来。妞妞穿着粉色的芭蕾舞裙,外面裹着厚厚的白色羽绒服,像个小雪团子。王强自己也穿了件崭新的、印着夸张字母的红色羽绒服,显得格外扎眼。然而,一进门,他就察觉到一股不同寻常的低气压。
妈妈齐莉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厨房忙活,或者笑着迎上来接妞妞。她背对着门口,坐在客厅沙发上,肩膀绷得紧紧的。
“妈,我们回来了。”王强一边给妹妹解围巾,一边故作轻松地喊了一声。
齐莉猛地回过神,迅速用手背在脸上擦了一下,才转过身。她脸上挤出一个极其僵硬的笑,比哭还难看。“回来了?妞妞冷不冷?快去洗手,妈妈……妈妈一会儿热饭。”她的声音带着一丝鼻音和颤抖,眼神躲闪着,不敢直视儿子。
王强心里咯噔一下。他太熟悉妈妈这种状态了——每次跟爸爸大吵过后,或者独自生完闷气,就是这副强装镇定、实则一碰就碎的样子。他目光扫过沙发,看到妈妈屁股旁边,紧紧压着一个黑色的手机。那不是她平时用的红色翻盖手机。
王强没戳破,他把妞妞哄到一边玩拼图,然后状似随意地走到齐莉身边坐下,拿起一个橘子剥着。
“妈,”他剥着橘子,眼睛看着橘瓣,语气像是随口闲聊,“今天送妞妞跳舞,看到我们班秦明妈了,自己开着个小车,挺神气的。听说他前年就离了。”
齐莉的身体几不可查地僵了一下。
王强把一瓣橘子递给她,继续说,声音放得更轻了些:“其实我觉得吧,一个人过也挺好,清静。总比有些人,天天在一个屋里,却像隔着条银河系,互相看着都碍眼强。”他顿了顿,像是下了很大决心,抬起头,目光清澈地看着齐莉,“妈,你要是觉得不开心,不用总想着我和妞妞。我们都大了,能理解。真的。”
这番话像一根针,精准地刺破了齐莉勉强维持的伪装。
她像是没听懂,愣愣地看了儿子几秒。 然后才猛地扭过头,眼睛瞬间红了。
里面翻涌着屈辱、愤怒,还有一种被看穿后的狼狈。她没有回应,只是把手里那个橘子攥得更紧了,指甲掐进橘皮,沁出的汁水带着一股酸涩的香气,混着她眼泪的咸味,弥漫在空气里。
女人的崩溃是无声的。她们早就习惯了把委屈嚼碎了混着饭咽下去,连哭,都要挑一个不打扰任何人的时机。
离?说得轻巧!离了婚,我算什么?银行里那个不起眼的小职员?被人指指点点的弃妇?这房子,这车,还有厂子,这些年我苦心经营的这个“家”的壳子,难道都要白白便宜那个狐狸精?我不甘心!我熬了这么多年,付出了这么多,凭什么到头来是我灰溜溜地滚蛋?王磊你个王八蛋!你想左拥右抱,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我偏不让你如意!我就是要占着这个位置,我恶心也要恶心死你们!
她不爱王磊了吗?也许早就不爱了。那些温存,早在一次次争吵和冷战中磨得一干二净。现在支撑着她的,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一种近乎偏执的“不甘心”。不甘心青春喂了狗,不甘心为人作嫁衣裳,不甘心承认自己输了,输给一个除了年轻一无是处的女人。
中年女人的战场不在职场,在那张双人床上。她守着半壁江山,敌人却是枕边人。
婚姻这座围城,有些人困守其中,不是因为城里还有宝藏,而是因为她在城里投入了全部身家,一旦离开,就意味着血本无归。这不再是爱不爱的选择题,而是输不起的财产保卫战。
“你……你小孩子家家的,胡说什么!”齐莉的声音尖利起来,带着一种虚张声势的强硬,“我跟你爸好着呢!谁、谁不开心了?我就是……就是有点累!”她一把抓过那个黑色的手机,紧紧攥在手里,仿佛那是能证明她仍是“王太太”的最后凭证。
王强看着妈妈这副色厉内荏的样子,心里又酸又胀。他明白了。妈妈不是看不清,是宁愿活在自欺欺人的假象里,也不愿面对破碎后的一地鸡毛。她不是在守护婚姻,她是在守护自己那点可怜的投资和不甘心。
他不再逼问,只是默默地把剥好的橘子整个塞进妈妈手里,然后起身,用一种异常沉稳的语气说:“妈,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跟妞妞都站你这边。但……别太委屈自己。不值得。”
说完,他转身去陪妹妹玩拼图,留下齐莉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那个冰冷的橘子,和那个藏着丈夫龌龊秘密的手机,眼泪终于无声地汹涌而出。
夜深了,雪光透过窗帘,在房间里投下朦胧的清辉。
红梅蹲在地上,最后一次检查常松的行李袋。拉链缓缓合上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像一声轻轻的叹息。她把那件厚实的蓝毛衣,仔细地叠放在最上面,手指在那粗糙的毛线上停留了片刻。
“水好了,快来泡脚。”常松端着木盆从厨房出来,热气氤氲了他的眉眼。
三口人围坐在盆边,六只脚浸在温热的水里,脚趾偶尔不经意地碰在一起。常松宽厚的脚板像船锚般沉实,红梅秀气的脚趾微微蜷缩,英子顽皮地用大脚趾去勾妈妈的小脚趾,像小时候那样。
“英子,”红梅忽然低声开口,声音带着水汽般的湿润,“白天妈语气不好,跟你道歉。”她顿了顿,手指在水里无意识地蜷缩了一下,“妈不是冲你……是心里……有点慌。”
她没说慌什么,但在场的三个人都明白。慌那海上的风浪,慌这突如其来的别离,慌这刚刚捂热乎的家,又要空下一角。
英子鼻子一酸,把脚往妈妈脚边靠了靠,声音闷闷的:“我知道。”她低下头,看着水中这两个大人和自己挨在一起的脚,小声说,“妈,我会帮你看好店,看好家。”
常松没说话,他只是伸出宽厚的手掌,一只覆在红梅的手背上,一只轻轻揉了揉英子的头发。所有的承诺与不舍,都在这无声的触碰里了。
屋子里很静,只有泡脚的水声轻微地响着。窗外的雪似乎下得更大了,但屋内的这一盆热水,固执地对抗着整个冬天的严寒。灯光将三个人的影子投在墙上,依偎在一起,像一个坚固的、小小的堡垒。
这世上的爱有千万种模样,而这一种,叫相濡以沫。它不说海誓山盟,只说“水好了,快来泡脚”。
这一刻,没有离别。
只有一盆温热的水,
三双紧挨的脚,
和一片无需言说的懂得。
前程有风雨,归期未可知。
但总有一个夜晚,
像今夜这般——
让所有奔赴的辛劳,
都有了落地的回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