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敢自称是小王子请的刀客?”
毡帐里,
百夫长也凑过来,打量着南云秋,面露鄙夷。
难怪他们不信,
南云秋灰头土脸,鬓发蓬松,衣服上还血迹斑斑,
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
怎么看,都像是命案在身的逃犯。
“你们若是不相信,可以带我去见他。”
对方均未吱声,
帐内突然沉寂下来。
芒代号称智者,紧盯着南云秋,似乎想把他的五脏六腑看清楚。
直视南云秋的眼睛,突然开口问道:
“你是谁?”
“大楚刀客云秋。”
“小王子叫什么?”
“阿拉木。”
“他何时何地请的你?”
“去年,在大楚海滨城。”
对答如流,芒代向百夫长点头示意,而乌蒙则收起了弯刀。
虚惊一场,
南云秋长长出了口气。
第一个回答是自称,第二个回答是猎户告诉他的,第三个回答是自己随口蒙的,
连瞎编都算不上。
芒代之所以信服,
是因为阿拉木去年的确去过大楚,跟随塞思黑去的,
而且就是去了海滨城。
“混蛋,还不赶快松绑?”
百夫长一声令下,
乌蒙赶紧解开绳索,芒代端来奶酪,百夫长亲自拿出肉干,
伺候南云秋狼吞虎咽,
风卷残云。
三个人暗想,
咱小王子认识的都是什么人呀,像八辈子没吃过饱饭似的?
南云秋则毫无顾忌,
等见到小王子,大不了亮出刀法让他们开开眼。
总之,
再坏的结果也不过如此,既来之则安之,怕什么,
豁出去了。
打了几个饱嗝,他伸伸懒腰,呵欠连天。
三个人关怀备至,
说天黑路难走,干脆歇一宿养精蓄锐,
明日再去拜见阿拉木。
几人众星捧月,先伺候他洗个热澡,
又用女真特有的金疮药给他换药,再涂上药膏,
缠上纱布。
南云秋舒舒服服的躺下了,好累呀。
睡得真香,
一觉醒来,直到鸡唱五更,热气腾腾的早饭端到面前,
南云秋才懒洋洋起身。
他们怕他吃不习惯,专门熬了点粟米粥,还体贴的准备了难得一见的咸鱼干。
南云秋照旧吃相难看,
头也不抬。
女真地域很广,辖境内山海辽阔,
北接辽东,东连大海,西边隔着一片缓冲地带和西秦交界。
作为游牧民族,
至今仍保持着逐水草而居的传统,
尤其是北方那几个传统的部落。
和大楚接壤的南边部落,风俗习惯与大楚也大相径庭,
但比北面要好得多。
整个女真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有王庭划分好的区域,
放牧、居住、生活,都在指定地方,
不得逾越领地。
部落的长老负责部落事务,都有单独的大帐,
遇有大事商议,才会集中前往王庭。
近水楼台先得月,
作为女真王的儿子,阿拉木既是王子,又有自己的部落,
他的大帐就在北面那片山坡上,
地势很开阔,视线好,
但以坡地和丘陵居多,牧草难以繁茂,不利于战马的繁衍。
而东边挨着的就是世子塞思黑的部落,
平地居多,植被丰富,而且境内水源随处可见,
最适合放牧。
他们那的牛羊体肥肉多,战马也健壮结实。
距离大帐尚有几十里地,乌蒙让南云秋原地等候,
他前去通报。
毕竟是王子,不是任何人随随便便就能见的,既是尊贵也为了安全考虑。
人呆得住,马闲不住。
那匹驽马显然觉得北方的枯草味道好,慢慢悠悠边走边吃。
南云秋浏览着异域的风景,
心里盘算,
呆会如何向小王子推介自己,做长期留下来的打算。
估计一时半会,
大楚也回不去了,
白世仁那厮必定做了准备,就等他回去自投罗网。
逃亡之人,四海为家,身如浮萍,随波逐流。
“嘚嘚嘚!”
此时,
从西北方向,数匹骏马奔驰而来。
居中之人身批白袍,外罩红色风衣,风衣迎风起舞,
在初阳的照耀下,
显得格外灵动,宛如一幅绝美的画儿。
眨眼间,
对方来到近前,
那是位少年,年纪和自己相仿,或许略大些,
雪白的貂裘加身,
斜挎宝弓,手执银鞭,飘逸俊秀,白皙的肤色中透着一团红晕。
可惜,
口鼻处蒙着黑纱,看不清模样。
从轮廓可知,
少年面容姣好,那双深陷的眼窝就让人着迷。
如此俊秀的人儿,却眉头紧锁,
好像遇到了难以排解之事。
他指着南云秋,怒道:
“你下来,陪我摔跤。”
南云秋根本不认识对方是谁,淡淡道:
“我不会。”
“那射箭呢?”
“也不会。”
少年嗔道:
“女真男儿,这也不会,那也不会,那你会什么?”
“刀!”
说起刀,少年不是很兴奋,勉强道:
“比刀也行,来吧。”
“不比。”
“为什么?”
“受伤了。”
“混蛋,敢戏弄我。”
少年高高舞动鞭子,却没有落下。
他紧紧盯着南云秋的脸庞,
眉头渐渐舒展,
“你是海滨城外那个囚车中人!咦,你不是大楚人么,怎么会在这?”
少年很兴奋,扯下黑纱,
南云秋也认出了对方,感慨万分。
去年夏末,
他在水口镇鱼仓遭到程家父子陷害,严有财扮作铁骑营侍卫,
想半路结果了他,
在逃到海滨城南门外的郊野上,巧遇少年打猎,
救下了他。
天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
怎么偏偏在此处再次重逢了呢?
而且,
又是在自己最困难之时。
或许上辈子他俩就认识,来世再继续缘分!
很惭愧,
如今再次被追杀,又路遇白衣少年,情何以堪?
如果说,
整个女真,他有一个故人的话,就是这位少年了。
其实哪里能称得上故交,
一面之缘而已,双方当时都不曾留下姓名。
原来,
人家竟然是小王子身边的人!
南云秋低下头,很不好意思,说起来此的简要经过。
当然,
他隐瞒了长刀会的秘密,也隐瞒了自己的身世。
他很渴望,对方能再次帮助他。
少年颇有深意:
“难为你了!
我和小王子很熟,兴许能帮到你。
但是,
他现在也遇到了困难,恐怕不会收留你,
除非你能为他做点什么。”
“我能,我刀法很好,我知道他急需一名刀客。”
少年很惊诧:
“你怎么知道?”
南云秋便说起昨晚的经过。
少年心底里暗骂:
“这俩混蛋,嘴上没个把门的,什么都往外说。”
不过转念又想,
手下也是忠心,想为他排忧解难。
而且,
云秋毛遂自荐,说不定还真能帮上忙。
“走,上我的马。”
“那它呢?”
南云秋指着驽马问道。
“给它自由吧!你到我女真来,我就是主人,理所应当送你一匹骏马。”
南云秋挺感动,
同样是人,盐丁吴德要抢他的马,而素不相识的少年救他性命,
还要送他骏马。
可见,
人的好坏,真不在乎是不是国人,是不是同胞,
而在乎品性。
他走到驽马旁,拆去鼻环,解开缰绳,拍拍它的屁股,
念念道:
“去吧,你自由了。”
驽马听不懂,甩起尾巴,扫在南云秋脸上,
继续埋头吃草。
看着温馨友爱的一幕,少年点点头,露出赞许的神色。
“驾!”
两个少年郎同乘,荡漾着笑容,追风逐日,迎着万丈霞光,
向大帐疾驰。
来到那片草坡上,就是阿拉木部落的营地,
开阔平坦的草地上,朵朵洁白的帐篷,仿佛天上的白云,
牛羊满地,
马儿轻甩尾巴,休闲啃草。
再过两个月,
到了暮春草长季节,配上绿油油的底色,蝶舞莺飞,
莫不是人间仙境!
更有那矫健的牧马人,策马奔驰,
从眼前穿梭,
也有那牧羊少女,手拎木桶,走到羊肚子底下挤奶。
安静祥和,灵动飘扬,北国风光,
与中州泾渭分明。
每顶帐篷前,都有值守的男儿持枪挎刀,雄壮威猛。
无一例外,
他们都向迎面而来的骏马行礼,很虔诚,很恭敬。
看得出,
少年郎在此很受欢迎,肯定和小王子是莫逆之交。
南云秋坐在后面,心情很好,
以为可以顺利找到落脚之地了。
虽然只有短短十几里路,
他能感觉到,少年郎的马术非常棒,几乎可以和自己媲美。
人人都说,
女真的孩子天生会骑马,果然不虚,
谁让人家是马背上的民族呢。
不过,
不是自诩,比起骑术,自己有把握雄冠女真。
只是,
看人家背后的硬弓,又感到心虚。
来到最中间那顶巨大的帐篷前,骏马停下了,两排女真勇士齐齐躬身施礼:
“参见王子殿下!”
声如洪钟,把南云秋吓一跳,还以为碰到了王子。
回头望望,
后面没别人。
直到有个勇士来牵马时,他才恍然大悟。
敢情自己紧贴着的就是阿拉木小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