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软糯糯的,一点儿也不费牙,这红薯咋这么甜呢?甜得老妇我都想哭了,没想到在有生之年,竟还能吃到如此人间美味。”
白老太悄悄用袖子拭去眼角的泪水,旋即又珍而重之地细细品尝起来。
“这肯定比权贵老爷们吃的石蜜还甜,肉都赶不上红薯好吃呢。”
秋窈吃成一只小花猫,手上、下巴上,嘴上、鼻尖上全是黑印子,可她毫不在乎,柳叶眸中只有冒着蜜汁的橘红薯肉。
“实为珍馐美馔啊,恐怕连皇上都没吃过呢。”
飞乙并非信口胡诌,以往走南闯北时,没少和那些高门巨贾打交道,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那些个世家贵族,极爱用一些希罕的金贵玩意儿标榜身份,尤其是石蜜,那东西有市无价,价值千金,但也不见得有多甜。
红薯这么甜,定是还尚未进入上流权贵圈,不然早就被垄断瓜分得一干二净,成为豪门大户食案上的新宠了。
“堂弟,你们在吃啥呢?”
“红薯,快过来一起吃,吃完再干活。”
飞乙随手将两个大大的烤红薯塞给白桢、白鹄父子俩,二人随后也盘腿坐下,学着大家的样子吃起来。
不吃不知道,一吃吓一跳,这神仙美食一出场便惊艳四座。
“这东西居然是甜的!白燕堂侄,甜食可值钱得很,你不留着卖钱,就这么给我们吃了……”
白桢仅吃了一口就顿住了,他脑筋转得快,刹那间便明白了红薯所具有的巨大经济价值。
“不碍事,叔父尽管敞开了吃,不够再烤。”
飞乙顾左右而言他,他虽听出了白桢话中的弦外之音,但却不好直接回答。
扭头去瞧白莜,只见她精致美丽得不似凡人,穿着粗布麻衣都溢着仙气,气质尊贵优雅,如同一只姿态优美的仙鹤。
这孩子从小美到大,又天资聪颖,心怀慈悲,即便是女儿身,也未尝不可成就一番大事业。
只要他活着一日,就一定会护她周全一天。
吃完烤红薯后,飞乙几人便兴高采烈地干了起来,偶尔一个用力过猛,不慎刨烂了红薯,就要自责心疼半天。
慢慢积攒了些经验后,刨得才更为得心应手起来。
等刨完一亩地后,过秤称了下,竟有四十六石之多。这个数字令白桢瞠目结舌不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倘若不是明晃晃的事实摆在面前,他恐怕还会以为自个是在做梦,即使是在梦中,也万万不敢奢望一亩地能产出如此多的粮食。
同样是地,五谷不过区区三石,红薯居然高达四十六石,犹如小巫见大巫,虾米见大鱼,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大侄儿啊,伯父有个不情之请。”
“伯父请说。”
“能不能也教教我怎么种?红薯种,伯父出钱买。”
“这个我做不了主,红薯是阿莜发现的,也是她教我怎么种的,伯父问她吧?”
“侄孙女……”
“红薯种只换不卖,一斤小麦换五斤红薯,伯祖父尽管去通知村里其他人,种法我会无偿教给你们。”
“欸,太好了,村里人有了吃的,就不会老想着跟那些羌族人一起闹事了。真是老天保佑啊,终于有条活路了。”
白桢喜极而泣,随后便和儿子白蒲一起,挨家挨户地告知村民这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