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在重庆地界只有一处钱庄,主要做的自家生意网络上的熟人生意。就钱庄行业来说,他们跟吴家相比,完全没有竞争力。
杨凡给唐文卓好好介绍了一番银行业的美好前景,以及自己的宏伟计划。然而跨时代的信息量太过庞大,唐文卓听得半懂非懂、云里雾里。
对方犹豫再三,又去信在外奔波的父亲唐其瀚。如此耗费了几日,唐其瀚那边回了信。
意思大概是说,唐家钱庄业务不多,几乎只作相熟之人。但既然杨凡有这个计划,他也愿意尝试一番,但不可用唐家名号,必须两方合资共开一个新商号。
杨凡仔细想过,如此也行,他开钱庄想拉上唐家,主要是看上对方的本地资源和人脉关系。
担心自己一个无亲无故之人,就算开了钱庄要给他人利银,可毕竟金额如此大,又有几个人愿意冒着血本无归的风险,火中取栗?
两方几经商议,最后取名两江钱庄,选址在繁华的朝天门闹市一带开新店,杨凡出资七成,唐家出资三成。
杨凡派出的管事人便是谢如烟,要求一切以装潢必须富丽堂皇。一楼必须时刻有年轻貌美的迎宾姑娘充当门面,里边的钱庄服务人员也必须穿统一修身制服,二楼再展开一个大海报,将存银有利钱的事情提前公布。
提前安排好谢如烟和装修和改造,杨凡转头又在长江时报上用了七八日的版面广告,大肆吹嘘钱庄即将开业的消息。
忙完了这头,杨凡又将注意力集中在涂山军营的管辖地区。
重庆地界,营兵只有两江守备营一支,兵额三千二百。
之前全是空饷,营房也只有十余间。
这些日子杨凡在营区大修土木,营房新修了足够上千人的。两处校场也是找了人清除野草,又清退了原本囤积的货物,此时营区焕然一新,已是真正足够三千人的营盘。
至于沿江商铺的承包商,大多背后有大商大官的背景,杨凡也不好硬来,趁着背后有朱燮元王维章的影子,也算是狐假虎威了一把,恩威并施,又花了一点儿银子,现下已统统清退收回。
如此一番折腾,杨凡已经得到了涂山脚下营地占地的全额一百二十亩,外加涂山朝长江这一片的斜坡滩涂的二百四十六亩,共计三百六十六亩。
深受认知内的屯田养兵理念影响,正所谓广积粮,这手上有了军权和土地,杨凡自然也想要试下屯田。
但第一步却不是种,而是算。
然而当杨凡找来涂山军营附近的村民,拉上谢如烟一同,算了一个晚上,得出的结论却让杨凡十分沮丧。
明朝崇祯年间处于小冰期,气候异常。四川虽然受气候影响不多,但涂山军营附近土地多山地又是丘陵。
根据涂山村民推测,正常年景下,水稻亩产量约在二至三石(稻谷)左右。三百六十六亩地按亩均二点五石计算,总产量约为九百一十五石稻谷。去壳后出米率约为六成。
若以每人每天食用一斤大米计算,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需消耗三百六十五斤大米。这些稻谷折算成大米后约为五百四十九石,总重量为五万四千九百斤,大致能养活一百五十至一百八十人左右。
若遇灾年,产量降至亩均一石半稻谷,折算大米后养活人数也会减至百人以下。
而耕种这片田地约需六十个劳力。正常年景下,江南米价每石(大米)约在一两至一两五钱银子之间。若留下六十人一年的口粮,剩余约三百六十九石大米拿出去售卖,按每石一两五钱计算,总收入约为五百五十五两银子。
五百多两银子。
听到这个数字杨凡心情跌落谷底,一副甲胄就得十几二十两银子,合着辛苦种一年地,最多也就挣五十副甲胄?就这还得老天保佑,别是灾年。
一时间杨凡也是有些纳闷,就他认知里,为什么都说仅靠种田就可以拉起一支强军。
但细细想来,种田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算是暴利行业,最多最多,也仅仅只能让自己军队吃饱而已。
就算杨凡有了充足的土地,这个产量和卖价,也最多是一些微薄收入。
其实不管曹操的军屯还是本朝朱元璋的卫所,几乎都是以士兵屯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其部的产出也仅仅只够本部队日常消耗。
但不管军屯还是卫所这种屯田部队,无一例外,都算不得精兵。
哪怕到了现代,给你上千亩土地,仅靠种田、养殖,吃饭倒是够了。但要说铁甲、火器,那是肯定换不来的。
还是必须得有工业支撑,换言之,还是得靠商业。
还有一个方面,是屯田面积不够,营兵管辖土地本就不多。
卫所倒是多,但两百年过去,卫所土地几乎都被豪强侵占,要想屯田就得开荒。
但开荒说着容易,投入的人力物力可不是小数。更何况就算你直接空降成了整个卫所最大的指挥使,卫所里边已没有上官,说一不二,但开荒后也要面临其他势力的摘桃子。
宗室亲王、勋贵、宦官、地方文官、三司官员、督抚监军、营兵总兵参将等等……
在这些人眼里,你没开荒之前那是荒地,费力开荒之后就成了他的应有之地。
田地又不像其他,每年播种收获固定,又是妥妥的跑不掉的不动产……
杨凡想到此处,顿时打消了屯田养兵的想法。
钱庄还在装修和宣传,屯田没了下文。银子虽然没有进账,但是该花的还得花。
经过一系列经历,杨凡觉眼下得首当其冲的便成了军械盔甲。
关于军械盔甲,杨凡自然想到了重庆本地的军器制造局。
杨凡现在是一地守备官,但也并非可以随心所欲的自己制造铁甲和兵器。
明朝兵器制造主要由中央的工部和兵部下属的兵仗局、军器局统筹,但后面又从官营独占转变成多元参与。
明初《大明会典》明确规定,兵器制造属于国家专营,私人包括武官严禁私自铸造。铠甲的形制、材质和兵器规格也均有严格标准,需报朝廷批准后统一生产。
但因为匠户被编入匠籍,子孙必须世代为匠,不得脱籍或从事其他职业。
这种制度导致工匠逃亡严重,技术传承断层,世袭工匠缺乏后力,传统工艺逐渐失传。匠户又被视为“贱籍”,与士农工商体系脱节。
所以到了明朝嘉靖年间。军器工匠制度改革,针对明初以来匠户制度僵化、军器生产低效等问题,打破了官营垄断和改革世袭体制。
开始允许民间作坊参与生产,推行“官督民造”模式。但官营体系仍占主导,民间参与多限于紧急战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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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据《大明会典》《明实录》记载,营兵将领无权擅自制造武器盔甲。
根据《大明会典》记载:“军器造于工部而散则兵部掌行,禁卫营操、内外官军,莫不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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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2:
卫所开荒田地被侵占的例子:
权贵:福王朱常洵就藩河南时,曾强占“庄田二万顷”,其中不乏军屯开垦地(《明史·食货志》)。勋贵则凭借世袭爵位,通过“钦赐”“典买”等名义,将卫所熟地或新开垦土地纳入私产,甚至直接以“军屯荒废”为由,奏请朝廷将土地划归自己管辖。
宦官;崇祯八年(1635年)镇守陕西太监高起潜借口“边军开垦不足”,将榆林卫所新垦的三千亩良田“收归己有,役军耕种”(《怀陵流寇始终录》)。
督抚、巡按御史等:崇祯十五年(1642年),南直隶巡抚徐标以“军屯荒废”为由,将扬州卫所新垦的五千亩土地“改归民田”,实则卖予当地士绅(《南疆逸史》)。
三司官员(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河南布政使司曾对卫所垦田“每亩加征银三分”,远超民田赋税,逼得卫所官不得不将土地卖给布政使亲信(《豫变纪略》)。
浙江都司指挥使曾以“卫所军额不足”为由,将宁波卫所新垦地“划拨”给自己的“屯田标兵”,实则变为私产(《罪惟录》)。
边镇督抚:崇祯年间,宣大总督卢象升曾奏报:“边镇卫所开垦地,十之七八已为镇将所占,名为军屯,实为私田”(《卢象升疏牍》)。
总兵参将等:左良玉在湖广时,将武昌卫所新垦地“尽括为亲兵屯田”,卫所官敢怒不敢言(《南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