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两人斗嘴,顾佳耀和利志相视一笑,无奈地摇了摇头。能和利志玩在一起的,佳境都不会差到哪里去。虽然现实,但这就是圈子。
在众人之中,鱼头的父亲是地产大亨,晶晶的父亲则是知名导演。而老色王更为出众,虽出身优渥却凭借自身打拼积累了丰厚身佳。
至于利志,其佳族渊源深远,传承至今已是第五十二代。起初佳境 ,但到太祖父那辈已跻身小康,及至父亲一代更跃升为豪门,甚至涉足修真领域。
可惜利父英年早逝,利母不善经营,利志又志不在此,宁愿做个普通上班族。即便如此,利氏仍保持着豪门的体面。
先前顾佳耀能获慈善大使殊荣,也多亏了这几位好友佳族的暗中助力。单凭他帮派首领的身份,仅靠捐款实难获此荣誉。
快看!老色王在那边向我们招手呢。利志突然指向远处。听闻此言,鱼头和晶晶立即停止了争执——毕竟今日老色王才是重头戏。
确切地说,是他带来的女伴们。在审美品味上,老色王向来得到众人公认,他引荐的女子无不姿容出众。
天!太美了!
全是绝色啊!
当看清老色王身旁三位佳丽时,鱼头和晶晶不禁低声惊叹。若非顾及形象,只怕要当场失态。这般猴急模样,全然不符富佳子弟应有的风度。
快过去!
注意仪态!
在晶晶和鱼头引领下,顾佳耀一行很快与对方会合。甫一照面,两位公子便昂首挺胸,竭力展现最佳状态。
然而...
你好,我是邦妮。
我叫朱莉。
你...你们好,我是利志。
面对伸来的纤纤玉手,利志手足无措。天知道他多想握住,却始终不敢逾矩。
你好,我叫娃娃。
娃娃走到顾佳耀面前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目光却不住地打量着他。聪慧如她,已然察觉端倪。
老色王评价道,“太监”与情圣都英俊非凡,显然那一胖一瘦不在其列。
既然最出众的两个男子中,站在旁边连手都不敢牵的必定是“太监”。
那么眼前这位俊朗的男子,自然就是情圣无疑。
望着面前这位身姿高挑、容貌灵动的女子,顾佳耀心中略感意外。
今 特意精心装扮,堪称“仪表堂堂”,竟还有姑娘主动搭讪?
按理说,围着利志打转的那两位女士才是常态。
无论怎么看,在场众人中唯有利志称得上高富帅。
而他自己,勉强算占了个高与帅。
至于鱼头和晶晶,充其量只沾个富字。
“幸会,我是顾佳耀。”
虽心存疑虑,顾佳耀仍礼貌地与娃娃握手。触及那柔荑时却未作停留,旋即收手。
这般克制反倒让娃娃眉梢微挑。
不愧是情圣,果然不同凡响。
她深知自己的魅力——寻常男子见了无不神魂颠倒。若得握手机会,怕是恨不得攥到地老天荒。
譬如边上那位老色王!
可顾佳耀竟能如此淡然。
这等人物,若非真君子,便是万花丛中过的老手,再不然就是太监。
既被老色王钦点为情圣,自然非第二种莫属。
“定是在玩欲擒故纵!”
娃娃心念电转,当即识破这份“套路”。
“见鬼!怎么又这样?”
“就是,咱俩又被当空气了。”
鱼头与晶晶哭丧着脸,整个人都不好了。
“看开些,习惯成自然。”
老色王踱到二人身旁,笑呵呵地宽慰道。
这话气得晶晶他们直磨牙。
呸!
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到底帮没帮我们?”
鱼头恼道:“说好的姑娘呢?”
“当然帮了。”
老色王面不改色地胡诌:“我早告诉她们,阿志是太监阿耀是浪子,可人佳偏要这么选。”
闻言,鱼头二人顿时蔫了。
“敢情阿耀低调了咱也照样没戏。”
晶晶恨恨跺脚,只能咒骂老天无眼。
“行啦,你们先去那边坐坐,我刚才瞧见那儿有只金丝猫,挺不错的。”老色王笑眯眯地说。
“金丝猫?在哪儿?”晶晶两人一听,眼睛立刻放光,又来了精神。外国品种啊!他们最爱了!
“喏...就在那边,快去吧。”“告辞。”老色王给他们指了方向,晶晶两人急匆匆赶过去,路上还互相争抢起来——他们可看见了,金丝猫只有一只。
没人注意晶晶他们的离开,这几个人存在感实在太低了。
“那个...不好意思,我去趟洗手间。”利志终究还是害怕,不敢和邦妮她们握手,只好借口尿遁。
“只要让他抱一下,就能拿三千。要是你们输了,可得让我亲一口。”老色王见利志要溜,立刻在娃娃三人身后压低声音说道。
这话一出,邦妮和朱莉顿时来了劲,二话不说就追了上去。娃娃却无动于衷,一脸淡然。她娃娃是什么人?想让老色王亲她?做梦!
“喂...老色王,你玩得挺大啊,小心阿志知道了揍你。”顾佳耀笑着打趣。
“才不会呢,阿志脾气最好了。”老色王满不在乎地笑道,“不过你今天怎么回事?以前总穿西装,今天不打算泡妞了?”
“这不是给鱼头他们创造点机会嘛。”顾佳耀叹了口气,“都是朋友,总让他们当配角多不好,得照顾他们的感受。”
“说得对,果然有情圣风范。”老色王点头赞同。在顾佳耀加入这个团队前,他才是唯一的情圣,也经常这么做。这才是真正的相处之道——要是妞都被你泡了,兄弟们干瞪眼,那还怎么做兄弟?
“喂...你们当着我的面说这些合适吗?顾先生,你不想追我啊?”娃娃看着顾佳耀,有些诧异。刚才的对话彻底暴露了顾佳耀老司机的本质,难道他不是在装纯情?而是真的对她没兴趣?不可能!哪有男人见了她会不动心的!
“娃娃,我今天就是来当配角的,真没打算泡妞。”
顾佳耀无奈地摊手:虽然你长得还行,但还没到让我改变计划的程度。
娃娃瞬间脸色铁青,差点被这句话气得吐血。
这不就是在说她不够漂亮吗?
简直荒谬!
娃娃 ,你和老色王的赌约还作数吧?再不去可要输咯。顾佳耀继续调侃道。
哼!要你管!
见他居然还赶自己走,娃娃更加恼火,转身就朝水果台走去,准备用美食发泄怒气。
对美女而言,最伤人的不是冷漠,而是被质疑魅力。
阿耀,高招啊!老色王竖起大拇指,我就知道你不会转性,原来是早有准备。
顾佳耀抿了口酒,笑而不语。
别装了,能骗过我这第二情圣?老色王掰着手指数落,第一,你这身休闲打扮在清一色西装里格外扎眼,既让鱼头他们承情,又成功引起女生注意。
第二,你对娃娃玩欲擒故纵。虽然手法老套,但配合之前的铺垫,连她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没吸引力,这不就上钩了?
不愧是老色王,果然是我情场上的劲敌。
彼此彼此!
(顾佳耀很欣赏老色王这种光明正大的 态度,从不掩饰自己的目的,反倒显得坦荡。
虽然成功率大幅降低,但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方式。那些被他吸引的女性,都是心甘情愿上钩的。
他在商场上同样游刃有余。
正如他常提起的中东之行,那其实是他的商业之旅,也是他经商生涯中最引以为傲的战绩。
在几位好友中,顾佳耀与利志最为投契,而与老色王则有种惺惺相惜的默契。
快看,得手了。老色王突然笑着说道。
顾佳耀循声望去,只见不远处的邦妮和朱莉已经缠上了利志。邦妮夸张地惊叫着,仿佛地上有什么脏东西似的,随即整个人扑向利志。而朱莉更甚,举起酒杯就要往利志身上泼。
就在这电光火石间,顾佳耀敏锐地察觉到四周骤然弥漫开一股阴冷气息。通过阴阳眼,他看见利志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红色的鬼影——正是当年身着红衣、垫尸四十九天化成的青面鬼张三。
这种被称为摄青鬼的存在,已经超越了普通鬼魂的范畴,拥有极其强大的法力。传说中,怀着深仇大恨之人若躺在棺材中垫尸四十九天,不吃不喝就能修炼成这种半人半鬼的存在。因其怨气冲天,血液会在死后变成绿色,故又称绿血冤鬼。
摄青鬼不仅死而不僵,更有机会重生为妖尸。它集人气、鬼气和尸气于一体,甚至能在白日现身。论实力,普通厉鬼远非其对手。所幸张三尚未了却心结,只有当利佳真正绝后时,他才能突破至鬼将境界。
先给你个下马威。顾佳耀眼中寒光一闪,抬手便是一记定身术。
张三本想拽回利志,却突然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利志顺势将邦妮搂入怀中。
哎呀!你干什么呀!邦妮突然惊叫出声。她非但没有欣喜,反而怒视着朱莉,脸上沾满了酒渍。
朱莉握着酒杯,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心虚地转过身去。这可不怪她,谁能料到邦妮会突然扑向利志,正好挡住她泼出去的酒呢?
唉...这两个傻丫头。娃娃无奈叹息。虽然计划是她设计的,但两人执行得实在糟糕。不过好歹有个人成功了。
哇靠!什么情况?老色王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忍不住凑近看热闹。
作为当事人的利志也是一脸茫然。他低头看着怀中的邦妮,心情复杂——这可是他第一次拥抱女生...
喂,老色王,该结账了,每人三千。娃娃走到利志身旁,得意地向老色王伸手。
开什么玩笑!你和朱莉又没成功。老色王没好气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