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的三大支柱——抓捕(锦衣卫)、起诉(刑部)、审判(按察使司)——已初步确立,朱由检的目光便落在了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监督。他深知,若无有效的监督,任何精密的制度都可能在其执行过程中腐化变形。
这一次,他将都察院左都御史瞿式耜召至了御前。
瞿式耜素有清直之名,风骨铮铮,正是执掌风宪、担当此任的绝佳人选。
“瞿卿,”
朱由检开门见山,“如今锦衣卫专司缉捕取证,权柄甚重。朕思虑,需得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他们,以防其滥用职权、罗织构陷。
朕意,由你都察院的御史们,介入监督锦衣卫的取证过程,确保其手段合法、证据确凿。爱卿以为此法可行否?若可行,你需要增设多少人手?”
瞿式耜闻言,并未立即附和,而是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他眉宇间带着惯有的严肃。作为都察院的掌舵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监督的重要性,也更明白其中的艰难。
片刻后,他抬起眼,目光清澈而坚定,拱手回道:“陛下明鉴!欲防司法之弊,风宪监督确是不可或缺之一环。陛下命御史监督锦衣卫取证,此乃正本清源之策,臣以为,势在必行!”
然而,他话锋随即一转,语气变得极为审慎:“然,此事关乎重大,操作尤需谨慎。臣有数虑,不得不陈于陛下。”
“其一,监督之界。御史监督,当重在取证之过程与手段是否合法、有无刑讯逼供、是否伪造证据,而非干涉其具体侦缉行动。此界若不清,恐致御史与锦衣卫权责纠缠,互相掣肘,反误正事。”
“其二,专业之能。取证一事,自有其门道。若派寻常御史前往,不明就里,恐被锦衣卫以专业之名虚与委蛇,监督流于形式。臣请于都察院内,择选通晓刑名、心思缜密之御史,专司此责,并需对其进行相关历练,方能胜任。”
“其三,独立之权。监督者若受制于被监督者,则监督形同虚设。派驻之御史,需有直奏陛下之权,其考核、升迁亦由都察院独立负责,不受地方及锦衣卫之掣肘。”
说到人手,瞿式耜显然早已深思熟虑,他略一计算,便清晰奏道:“若欲行之有效,而非点缀门面。臣估算,至少需增设御史二十员,专司此事。依案情轻重,或一人监督数县,或数人共查大案。并需配备相应书吏、随员,以资办公。总数……约需新增五十人编制,岁耗银约数千两。”
他最后恳切道:“陛下,此事贵在精与专,而非广铺摊子。若得精干公正之人,二十御史足可震慑四方;若所用非人,纵有二百员,亦是无用。臣请陛下允臣严格甄选人员,并明定《监督条例》,使双方皆有章可循。”
“行啊,就按爱卿说的办了。”
朱由检爽快地批准了瞿式耜的整体方案,但对其中一个关键细节做出了更符合现实政治运作的调整。他略作沉吟,说道:“至于爱卿所请的‘直达圣听’之权……朕以为,可略作变通。
今后,派驻御史在监督过程中,若发现锦衣卫确有重大不法情弊,其奏报须先呈送你都察院衙门,由左都御史——也就是爱卿你——亲自牵头核实、审议。若情况属实,再由你都察院以衙门名义,具本上奏,直达朕前。如此层级上报,爱卿以为如何?”
瞿式耜是何等人物,瞬间便领会了皇帝的深意。他非但没有觉得权力被削弱。
反而认为此举更为稳妥、持重。他立刻躬身,由衷赞道:“陛下圣明!如此安排,更为妥帖!既可避免言路混乱、琐事烦扰圣听,亦使臣能统揽全局,尽责审核,确保所奏之事皆经风宪衙门公议,证据确凿。如此,监督方能更为有力,臣亦能更好地为陛下分忧!”
他明白,皇帝给予了他作为都察院掌印官最大的信任和授权,同时也堵住了可能出现的漏洞。
这套监督机制,在皇帝的信重和他的刚直主持下,有望真正发挥作用,成为悬在锦衣卫头顶的又一柄利剑。
“好!”朱由检满意地点点头,“那此事便就此定下。爱卿尽快拟定详细的《监察条例》与人员选派方案,朕准奏后,即刻施行。”
至此,一套由 “锦衣卫侦查取证、都察院过程监督、刑部审核公诉、按察使司独立审判” 构成的,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司法体系雏形,终于在朱由检的手中,初步搭建完成。
这在大明法制史上,无疑是石破天惊的一步。
你问满朝文武官员会不会反对朱由检这套司法改革?
反对?怎么可能!
当皇帝扩招锦衣卫、增设刑部“检察司”、强化按察使司审判职能,乃至授权都察院进行监督的整套方案逐渐明晰后,整个大明的官场,非但没有掀起预想中的抗议浪潮,反而陷入了一种近乎狂热的集体沉默与默契配合之中。
原因无他,只因朱由检这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改革,看似是在拆分、制约权力,实则是在旧的官僚体系之上,凭空创造出了数以百计、甚至近千个全新的、炙手可热的“清流”官位!
刑部派驻各省的“特派公诉”官员,是手握审核案卷、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实权职位。
按察使司系统内部因分级审理而需要增补的副使、佥事、专职审判官,是地位清贵的司法要员。
都察院新增的二十名专职监督御史及其属官,更是传统意义上最为荣耀的“风宪之臣”。
这些职位,哪一个不是正经的朝廷命官?哪一个不代表着品阶、权力和未来的升迁资本?这对于那些在翰林院苦熬资历的编修、在六部等待补缺的观政进士、在地方渴望调回京师的官员而言,简直是天降甘霖!
反对?反对什么?反对自己门生故吏的升迁之路?反对自己派系扩张势力的天赐良机?还是反对那即将到手的丰厚俸禄与冰敬炭敬?
诚然,改革剥夺了地方行政官的部分司法缉捕权,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
但在如此庞大而诱人的“新蛋糕”面前,那点损失显得微不足道。原有的权力拥有者,其子弟、亲朋、门生,恰恰是最有资格和资源去争夺这些新职位的人。
损失了一点旧权力,却有机会在更庞大、更有前途的新体系里占据更重要的位置,这笔账,精明的官僚们算得清清楚楚。
于是,朝堂之上出现了极为诡异的一幕:
原本可能对“祖制”念念不忘的守旧派,此刻都在忙着研究新职位的任职资格,设法将自己人塞进去。
内阁和吏部的堂官们,办公房的门槛几乎被踏破,各方势力围绕着新官位的分配,进行着紧张而激烈的博弈与交易。
就连都察院里那些以直言敢谏着称的御史,此刻也大多将精力放在了如何为本派系争取更多“监督御史”的名额上,对于改革本身可能存在的隐患,暂时选择了视而不见。
归根结底,朱由检用一场前所未有的“官位大派送”,巧妙地瓦解了可能出现的、最顽固的阻力。
他深知,在这片土地上,最难团结的是人心,但最容易收买的,也是人心——只要你的价码,是他们无法拒绝的乌纱帽。
一场看似深刻的制度变革,其推行阻力,就这样在人性与利益的驱动下,被消弭于无形。所有的原则与立场,在几百上千顶崭新的官帽子面前,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这就是皇帝要做的事情,把食堂规模扩大化。为啥开国皇帝权力如此稳固?就是人家食堂里的位子多,人人都能来吃饭。为啥末代皇帝权力小?因为食堂人满了,等在外面的人不能进来吃饭。
这套改革最精妙之处在于:它不仅没有砸掉任何人的饭碗,反而创造了数百个新的管理岗位、数千个就业机会。那些在旧食堂外苦等的读书人,那些在体制内不得志的官员,瞬间看到了新的晋升通道。
这就是朱由检的高明之处。他深谙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与其在存量中你死我活地争夺,不如在增量中为所有人创造机会。 当人人都能在新食堂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时,改革的阻力自然烟消云散。
通过扩大“食堂规模”,这位穿越者皇帝正在重掌开国君主才有的主动权——不是靠杀戮立威,而是靠分配希望来凝聚人心。在这套全新的权力格局中,他再次成为了那个掌握着菜单和座次的决定性人物。
朱由检雄心勃勃的司法改革,尚在搭建框架之际,便迎来了第一桩真正棘手的诉讼纠纷。此案并非大明开国以来的第一案,却是新司法体系运行后,第一个让所有环节——从锦衣卫到刑部,再到按察使司——都感到棘手和头疼的“大明第一案”。
案情本身已足够骇人听闻:
被告李立,伙同本族及外乡共计五人,于光天化日之下,闯入其胞兄李石家中,将其妻王氏轮番奸淫。
如此伦常丧尽、手段恶劣的罪行,一经由苦主李石告到县里新设的锦衣卫巡查所,立刻引起了高度重视。
锦衣卫迅速出动,将李立等五人悉数缉拿归案。人证(李石、王氏及部分邻里)、物证(被撕毁的衣物、混乱的现场)似乎确凿,按律,这伙凶徒当处以极刑。
然而,就在锦衣卫准备将案卷移交刑部派驻的公诉官,走“提起公诉”流程时,案情发生了惊天逆转。
深入侦查发现,那个看似可怜的受害者王氏,其真实身份,竟是长期从事地下卖淫活动的暗娼! 而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那个悲愤交加、前来报官的“苦主”丈夫李石,正是她的“老鸨”,平日里的营生,就是专门为自己妻子招揽“客人”!
这一下,整个案件的性质瞬间变得模糊而复杂。
李立等人高声喊冤,辩称他们并非“强奸”,而是 “嫖宿” !他们声称,当日是李石主动招揽,言明价格,他们支付了足额的银钱后,才与王氏发生的关系。
之所以闹到如此地步,是因为事后李石企图坐地起价,勒索更多钱财,他们不从,双方发生争执,李石才一怒之下,捏造了“轮奸”的罪名,前来告官。
而王氏在最初的惊吓过后,口供也变得含糊其辞,时而哭泣声称自己被强迫,时而又暗示这或许是一场“交易纠纷”。
这个案子,瞬间从一个“证据确凿的恶性轮奸案”,滑向了一个极其污秽且难以定性的灰色地带:
如果李立等人所言为真,这就是一起嫖资纠纷引发的诬告,最多按治安案件处理,与死刑相去甚远。
但如果他们是利用王氏暗娼的身份作为掩护,行强迫之实呢?暗娼,就没有拒绝的权利吗?支付了银钱,就能将强迫行为合法化吗?
这个案子,像一记闷棍,打在了朱由检精心设计的新司法体系上。
它拷问的,不仅是案件本身的事实,更是这套新体系能否应对现实世界中如此复杂、如此挑战人伦与法律界限的难题。
锦衣卫的取证工作遇到了巨大阻碍,证人口供不一;刑部的公诉官拿着案卷,眉头紧锁,迟迟难以决定是否以“强奸罪”提起公诉;按察使司的法官们也在私下议论,此案若判轻了,恐纵容恶行,有伤风化;若判重了,万一真是诬告,岂不是错杀五人?
所有人都意识到,“大明第一案”的判决,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风向标。
朱由检改革后的司法,是依然僵化地套用条文,还是能展现出足以应对现实复杂性的智慧与公正?这第一炮,能否打响,此刻正悬于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