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大清年间,青州府有个贾姓商人,常年在外面跑买卖,一年半载也回不了一趟家。
他家里头撇下个年轻媳妇,独守空房。这妇人耐不住寂寞,竟和家里养的一条白毛大狗做出了苟且之事!日子一长,人畜混缠,渐成习惯,真真是伦理尽丧,人不成人。
这一日,贾商人风尘仆仆从外头回来,夫妻久别重逢,自是说不尽的话。
夜里二人同榻而眠,正睡得迷糊,冷不防那白犬猛地撞开房门,「嗖」地跳上床榻,一口咬住贾商人喉咙!
但见鲜血迸流,贾某挣扎不得,竟活活被这畜生咬断气绝——您说这冤不冤?好端端回家,竟死在自家床上,还是被个畜生害了性命!
街坊邻里渐渐听得言语,个个义愤填膺:“这还了得!畜生杀人,妇人失德,天理难容!”
一纸状子告到官府,县太爷升堂问案,把那妇人拘到堂前。
这妇人咬紧牙关死活不认,辩道:“民妇冤枉啊!那畜生发狂伤人,与我有何干系?”
县太爷冷笑一声,怒道:“好个刁妇!本官自有道理。”
当即差人把那白犬捆上公堂。
说也邪门,那狗一见妇人,竟猛地扑上前去,撕扯她衣衫,当众做出交合之状!
满堂衙役看得目瞪口呆,那妇人顿时面如死灰,瘫软在地——这真是铁证如山,抵赖不得!
案子审定,须解送上级衙门复核。您猜怎么着?押解途中,两个差役竟生出歹心:一个押妇人,一个牵狗,逢人便宣扬这桩奇案。
有那好奇之徒,想亲眼瞧瞧“人畜同奸”的场面,纷纷掏钱贿赂差役。差役竟当真扯开妇人衣襟,当街纵犬行淫!
所到之处,围观者挤得水泄不通,常有百余人伸头探脑。
这两个差役借此大发横财——您瞧瞧,这世上贪鄙之人,连这等伤风败俗的钱都敢赚!
最终判决下来,妇人与白犬俱判凌迟处死。
千刀万剐之时,看客如山如海,个个唾骂不绝。
异史先生蒲松龄拍案叹道:“茫茫天地,真是无奇不有!可这披着人皮行畜牲之事的,难道就只这妇人一个吗?”
诸位且听异史氏判词妙语——“古话说濮上桑中之地,男女私会尚遭人耻笑,何况这妇人身为人妻,耐不得空闺寂寞,竟贪恋与畜牲的苟合之欢!夜叉卧在床头,家中雌兽成了床伴;野狗钻入帷帐,竟做了锦被里的情郎!云雨台前,摇的是狗尾续貂;温柔乡里,摆的是野畜腰身。利锥藏于皮囊,一抬腿便脱鞘而出;情种结在孽根,才沾身就扎根发芽。忽念异类之交,实是骇人听闻!恶犬本应吠奸,反倒行奸逞凶,纵是萧何曹参再世也难断此案;人非禽兽却胜似禽兽,满身淫腥腥臭,连豺虎都不愿啃食其肉!呜呼!若是人杀人,律法自有剐刑等候;可这狗杀人,阳间竟无条律可循!人若不良,罚他投胎作犬;犬若不良,阴曹地府也难判刑。该当千刀万剐追摄魂魄,押赴森罗殿前,请阎罗天子定夺!”
诸位:这故事虽离奇,却非空穴来风。世上多的是人面兽心之徒,表面上衣冠楚楚,背地里男盗女娼。须记得:人性离兽性只一步之遥,守不住本心,便沦为禽兽不如之辈!
咱们做人做事,总要秉持天理人伦,才不枉披这一张人皮哪!这正是:
青州贾客委尘沙,白犬欺心噬主家。
公堂碎衣证孽债,市井敛财展淫邪。
千刀凌迟警愚妄,一判森严慑妖媾。
莫道荒诞皆戏语,人皮底下几兽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