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一两句话解释不清,”暮光闪闪捋了捋她的鬃毛,“本书的作者是曾经本国着名的大法师和哲学家——星璇,这是他游历水晶帝国后,特地写给当年水晶帝国的统治者看的。他的着作我也读过不少,都是此类代指,绝不把事情说开了,不知他在忌讳着什么…总之,认真去理解,以你的智慧,应当能够明白星璇大师的意思吧?”
说完,她眨了眨眼睛。
没办法,我只得继续读这“议论文式”的着作:
…而这一极界,正是我方才提到的,社会中“极为黑暗”的一面。
这一层次的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眸子之中充满黑暗。
恶从这种眸子开始,任何有良知的马都会在这双眼前面发抖!
现在正是时候,谈一谈贵国社会的最底层,看一看那丑恶到极点的深处。
那是一个包藏万恶的窟穴,在那里只有一项活动可以在正常社会找到:埋葬。
什么都不被它们放在眼里,所有它之上的坑道它都怒目而视,它那极恶的矛头所指的方向,不仅要打穿现存的社会秩序、还要打穿法律、打穿科学、打穿王室…如此等等。它是黑暗的同义词,它要的是混乱,整个洞穴是由无知构成的。
用一句话来把刚刚我们所讲的表达出来:社会唯一的祸害就是黑暗!
行文至此结束,再往后翻,便是对水晶帝国其他方面的论述了,与我所需的内容无关。
“所以…”我合上了书,“这些资料对我们的帮助是?”
“你这么问的话,我只能说,没有帮助。”暮光闪闪用魔法将另外一本书甩到了我的怀中,“那本只是说明了水晶帝国的确存在着性质恶劣的地下组织,且存在时间极久,要知道,刚刚你读的书可是千年以前的。要想更详细的了解如今的状况,还得再看看当下学者们的作品。”
我将她甩过来的书摆正;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用大号字引出来的标题:变革论。范围好大!这倒使我对它的作者产生了兴趣。不过封面上除了这三个大字外,再没有什么,远不及人类书籍的的封面精彩。翻开第一页,在扉页上找到了作者:Fancy pants(范西潘),是连笔写的,看起来有点像法文。原来是他!怪不得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说起话来也文绉绉的,原来确是一名学者,而且还有着作。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再次得到了提升。
我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依然在书中间某部分找到了一个书签,看来,对我有用的信息从这里开始:
经过五年的摸索,几乎当我要丧失了我的贵族气质,丢掉了我的优雅作风时,我终于弄清了那地下组织的成员信息,现将我所获悉的一些信息照录如下,供后文分析参考。
克斯韦尔(Axwell)、瑞利(Rayleigh)、索耶(Sawyer)、泰丽莎(theresa),这四马合伙统治了水晶帝国的地下社会,当下的水晶帝国的地下党,已经被他们四个所统一,同时,他们为这一同的帮派起了能够说明一些问题的名字:黑晶。
我想,这也许明确了他们组织的信仰:黑晶王。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臆测,所以这一点暂且搁置不论。当重点讲讲的,是这四匹“统治者”的身世背景。
克斯韦尔的身材十分高大,住在水晶帝国一个郊区的暗洞中。四蹄经常套着蹄铁,身披一件破旧的风衣;鬃毛粗短,板刷一样立着,胡子极少,只有下巴处还有一缕约五厘米长的胡须,年纪不到中年,眼角处却因长期眯着眼而生出了皱纹。拥有这样的身躯,他本可以成为一名得力的士兵,但他却认为混在社会里不劳而获要更轻松些。他的力气让他可以肆意妄为,但他的蠢笨又给他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他大概同水晶帝国皇宫中的某位官员有点关系,因为先前他便是宫中的一名士兵长,后来在一次叛乱中转做了强盗。
瑞利的瘦小与克斯韦尔的强壮成鲜明对比。瑞利虽骨瘦如柴,但他的内心却叫马难以猜透。马们可以透过皮肤看到他的骨骼,但却不能透过他的眸子看到他的思想。他是四马中唯一一匹在白天敢出现在街上的马;他有一个贩卖棚子,棚子上贴着一张广告:“瑞利,药学专家。可现场配置各种药物,特别针对同行兄弟们不可医治的病症,机不可失!收费:配药一次,五铜币;两次,九铜币;三次,十三铜币,以此类推。”除此之外,他还常以化学家自居,也喜欢在地下市场中卖一些雕塑、画像,对此,他这样解释:“身份的低微可不代表品位也要低贱。”靠着他能说会道的嘴以及他的影响力,这些来路不明的“艺术品”在地下市场的销售情况意外的好,他本马也因为这些收入而成了四马中最有钱的一位。他非常喜欢表现自己,经常面带微笑,精通黑道中常用的黑话,被道中的马称为有文化的“上层马”。他结过婚,有一个孩子,但现如今早已不知他们的去向。抛妻弃子,对他来说,就像扔掉一块抹布那样简单。
据说,他曾活跃在阿奎斯陲亚临水晶帝国附近的地区,此事应引起警戒。
索耶是个彻底的夜猫子。直到天上完全涂上黑色后他才从天亮前便钻入的藏身洞穴中出来。洞穴在何处?无马知晓。他是一匹天马,但他并不经常使用他的翅膀,甚至以拥有这对翅膀为耻:他本是阿奎斯陲亚云中城的一名卫兵,后因严重影响军队办事效率被驱逐出境。实际上,他的翅膀是发育不完全的,这或许与他的受精卵分裂时出现的某些差错有关——右翅并未像正常天马一样充入足够的血液,所以严格来说,他不能飞行;但他仍坚持左翅单翅飞行,实属奇迹。当年阿奎斯陲亚做出的决定过于草率,这点是决策者的不对。被驱逐的索耶后来自暴自弃,遇到瑞利后便伙同他一起加入了地下社会,并心怀怨念,一直找机会实施复仇,是四马中对阿奎斯陲亚仇意最浓的一个。对世界的敌意造就了他多疑的性格。不论何时,他都带着一个面罩,只露出双眼视物;即使在最深的夜晚、同他最信任的同伙交谈,他也永远背对着讲话。他叫索耶吗?不,他自己说过:“这只是一个代号,我可以叫,你也可以叫。”他是否真有名字,说不定;他是否可以说话,也说不定,他的面罩只露出双眼,而据瑞利说,他是用腹语说话的;他的容貌是否还是一匹马,同样不一定,他曾向我们暗示过他在被放逐后就已自我毁容,并警告我们不要试图摘下他的面罩,否则他对谁都不会客气。
索耶的危险程度仅次于泰丽莎,但他的洞察力却是最高的;他甚至通过我饮酒时的动作怀疑起我的身份:先用魔法提起酒杯,然后晃上三晃,再去细品,这是我的习惯,他却认为这样过于拘谨,如此说过:“这一系列动作不像是个无赖,倒像是个贵族老爷!”幸而我急忙将酒一饮而尽,然后摔掉酒杯同他争吵,让此事以别马劝架收尾,这才消除了他的些许疑虑,现在回想起来还不免后怕。
泰丽莎比索耶更加危险,而且是四马中最阴暗的一个。准确来说,她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邪恶种族的一员:幻型灵。不过,“外行马”是不知道这些的,其一,他们不可能亲眼见过泰丽莎;其二,幻型灵这一种族并不常见。谁会联想到一个经常活跃于社会黑暗面的马会是一只幻型灵?也正因此,道中的马更敬泰丽莎传奇一般存在,也对泰丽莎天生的能力兴趣颇浓;她本马也经常得益于此:常有马出金只为见她一面,看一下她易容的能力,这样赚到的外快使她生活过的同瑞利一样滋润。
泰丽莎不到二十五岁,是四马中最年轻的一个;她很有想法,但总能把一个好的想法糟蹋掉:她不想一辈子只呆在幻型灵王国里,便只身来到了水晶帝国,她想找一份工作,但水晶帝国的法令已明令禁止任何马或单位不得招收或容纳幻型灵,否则便以“谋反罪”处置,使得她整天只得无所事事。如果她肯回到她的王国,或老老实实做一个乞丐,恐怕我们也不会厌恶、惧怕她,可她偏又是一个追求雅致、固执己见的幻型灵;追求雅致,首先就得有体面的衣服,钱从哪里来?去讨,且不说要讨多久才能买得起一件华丽的服饰。单?是乞讨这行为,违背了她泰丽莎的原则,她绝不会去做;去偷,她认为是不光彩的。那该怎么办呢?去抢。
没错,讨与偷都被否决,但抢她却认可,并真的付诸行动了!她自己的那套逻辑在外马看来是难以理解的,不过她自己倒是实行的理所当然,不觉有何愧疚。“黑晶”建立前,她已丢下数具尸体;面朝血泊,利齿显现,在黑暗中横尸于这妖女面前的无辜之马又何止一匹!最终,这一切过后,她身着华丽服饰,耳上扎着钻石坠的耳环,用缎带勒紧腰身以显出她近乎完美的身材,活跃于其余坏种的视线中。泰丽莎,就是这样一只虚荣邪恶的幻型灵!
而“黑晶”——这庞大组织绝不仅有这四匹马,他们构成了一个强大的“社会”,凡被正常社会所抛弃的马,都会混到这个“社会”中,想消灭它们,仅对个体进行摘除是远不够的。若不能除根,一切就都是徒劳。
如果一匹正常的马夜半时分在街上不巧撞见了他们,一准会吓个半死:他们像马吗?他们的外形像是一层雾气凝聚而成,甚至,他们可能就是有生命的黑雾,他们总是与黑暗合为一体,令马辨不清、判不明他们身上所散发出的,除了阴气,别无其他——阴气便是他们的灵魂,甚至我可以这样推测:他们是黑晶王的元素幻化出的其他马,是黑晶王的兄弟姐妹!
想要清除这些阴雾,必须让光照到那里,照亮整个地下社会。
行文到此戛然而止,我向后翻,下一页已经是下一话题,与“黑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