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淮礼语气寡淡:
“你们哪天把我正宫的身份作没了,谁打算陪我跪体重秤?”
原本乱糟糟的人群瞬间安静了,四面八方的视线瞬间汇聚过来了。
好……社……死……啊……
梨初只好默默把脸往傅淮礼的胸口深埋进去,假装自己是只什么都听不见的鸵鸟。
傅淮礼直接撂下两个冷淡的字:
“让开。”
记者们十分识趣地让开了通道,傅淮礼将梨初抱进了副驾驶,扬长而去。
梨初原本羞红的脸,在看到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无名指和小指的戒指,瞬间又气不打一处:
“停车,你把戒指摘了,现在就扔了!”
傅淮礼十分听劝地找了处安静的地方停了车,转过头来看她,看起来倒像是心情不错的样子:
“所以,你今天来珠宝店,是来给我挑戒指、准备宣誓主权的?”
他多聪明和厚脸皮,仅因为她瞒着他偷偷去了趟珠宝店,就能猜到她要干什么。
傅淮礼对着她不客气地伸出了手:
“所以,我的新戒指呢?”
梨初别过脸:
“来不及挑,那个人就杀进来了。”
“而且,万一被那个学人精偷看到,又换上,我岂不是白换了。”
再有钱,也不能这么霍霍。
傅淮礼笑着抬起手,将她一把从副驾驶捞了过来——
梨初瞬间联想到上次他们在车里做了什么,猝不及防地惊呼了一声,连忙拍打着他的胸口:
“你想干什么!现在还是大白天!”
傅淮礼只是抬起眼睑,微仰着脸认真看向她:
“她不是我的白月光,我的戒指和她没有关系。”
她哼哼了一声:
“我才懒得管你的白月光是谁,有多少个白月光。”
她才不是那种、对着总裁的白月光拈酸吃醋个两三百章、又死活不肯长嘴开口的虐文言情女主。
成年人,谁还没有个过去。
就比如,她自己就没清白到哪里去。
傅淮礼的眸色却慢慢变深,就在梨初以为他会说什么的时候,他忽然问了一句:
“你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吗?”
梨初当然记得:“你不打一声招呼,一足球踢掉了我的沙子城堡。”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
“不是,比那更早。”
梨初瞬间错愕。
更早吗?
那她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傅淮礼微微眯了下眼睛:
“小时候的你,脑子里除了装得下你哥,就一点记不住别的男人是吗?”
梨初:“……”
不是,这都能吃上醋的吗?
说话间,傅淮礼已经抬起左手,将无名指和小指的戒指缓缓取了下来,他的动作很慢,甚至双手都有些颤抖。
在戒指离开指根的瞬间,梨初的眼睛被刺痛了一下。
那上面,有好骇人的两道陈年的伤痕,看得出来很深很深,还有缝合的痕迹。
她这才忽然想起,傅米米曾经跟她提过——傅淮礼之前曾经被绑架过,差点被人剁了手指。
十三年前那些血淋淋的画面陡然出现在面前,她整个人一颤,连忙一把握住了他的手往怀里按:
“对不起……”
她不是故意,要揭他的伤痕。
正当她慌乱地准备把那两枚戒指重新给他套回去的时候,一只大手却扣住了她,将她与他距离拉近、鼻尖相触。
低低的嗓音传了过来:
“怪我,吃了你的糖,却好好没听你的话。”
“差点被人剁了两根手指,落下了永久性的疤痕,是不是很丑?”
梨初怔住了。
吃了她的糖,没听她的话……
所以,他是……
傅淮礼勾唇一笑:
“终于,记起来我了?”
十年前的他,为了调查自己哥哥的死亡真相,把自己的脸涂满了灰,一顿假哭装嫩,才好不容易混进了那伙人里面去,警惕地准备随时伺机而动。
忽然,一张明净生动的脸出现在他面前。
那是和整个阴湿恐怖的暗室格格不入的、一张干净的脸庞。
明明自己都怕得不行,却还能从裤兜小心翼翼掏出了一颗糖:
[你别哭,会被坏人剁手指头的!]
[给你糖吃好不好,拿着!]
然后,还帮他剥开糖纸,塞进他嘴里。
就,挺甜的。
他原本是想把自己的身份隐藏得久一点,这些小孩们的安危也跟他没有关系,他好不容易才混进来,只想放长线钓大鱼。
但这颗糖让他改变了主意,他觉得,至少先把这里的人都带出去。
他突然不希望他们有事了,尤其是她。
于是,他深夜偷偷解开了麻绳,放了一把火,趁乱开了门把人都放了出去,可在混乱的人群中,他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张明净的小脸了。
以至于,那天晚上他一直在那场火里来来回回地找,甚至被烟熏出了满眼的眼泪,后来,就被人发现了、抓了回去,两根手指狠狠挨了一刀……
他咬着嘴里那颗糖,硬是忍了下来,连一滴眼泪都没掉。
千钧一发之际,警察抵达了。
当然,他遭遇的这些,暂时还不打算让梨初知道。
虽然,他并不知道向飞临是什么时候到的暗室,如何找到梨初并且背她回家,但总归,得救了就好。
他告诉梨初的版本只是——
那天和向飞临去海边,他第一眼,就发现了那个在沙滩上堆沙子城堡的女孩,和在暗室里给他吃糖的女孩是同一个人。
他也才知道,她就是向飞临口中那个五岁才从孤儿院接到向家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
但她没认出他,一心一意地搭建自己和飞临哥哥的幸福城堡,气得他一足球就踢了过去。
那天之后,他就跟向飞临走得更近了,去向家的次数也多了,但她对他总是打完招呼就跑,有多远就躲多远,好像他会吃小孩一样。
他又不是什么没有良心的禽-兽。
他是挺想吃小孩的,但最起码,不是现在。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任何耐心陪菜鸟下棋,但不得不说,去向家逗她,确实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喜欢追着她一顿杀,起码那个时候,她所有的注意力,都是在他身上的。
她喜欢输了就换棋,从象棋、军棋、围棋换到大富翁、飞行棋,他就这么一场又一场醉翁之意不在酒地陪她下毫无悬念的局,就为了看她那双跃跃欲试想要打败自己、好像对自己产生兴趣了、然后看到自己偶尔让一招两招时就会发亮的眼睛。
他敏锐地察觉她心里装着向飞临,便每次只隔着远远的距离看她:
譬如看她莫名其妙地去挖小土坑,埋了一堆又一堆的礼物;譬如看宁岳成故意尾随骚扰她,他就夜里带人去把宁岳成蒙着麻袋揍了一顿……
向家那场订婚宴、那通不小心打错的电话、甚至是那个意外共感的吻,本来,都不在他的计划之内。
可就是因为这一不小心的共感,他们的交集,就越来越多了起来。
他能感受到她的喜怒哀乐、每一分受到的委屈痛楚,甚至每一场心跳加速。
她还是像小时候那样围着向飞临打转,一双漂亮的眼睛从来不落在他的身上,看到他就只心心念念一件事:
“我们需要尽快解除共感”。
他便像小时候逗弄她一样,故意要她去做共感调查报告,并且要她严格按照上面的方式去落实,看着他、拥抱他、亲吻他……
他甚至还霸道地表示,因为共感,所以他介意让别的男人碰他,趁机提出了不少无理的要求。
再后来,她说,需要随便找一个男人结婚,平息流言蜚语。
好巧不巧,他刚好是个男人。
常言说得好——
第一眼就心动的人,怎会甘心没有故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