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也就是2002年,9月21日凌晨0时42分,粤省江市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强奸杀人案,死者是一名只有14岁的花季少女。
死因是被一座奖杯砸到后脑勺,而这座奖杯是案发前三天,少女刚从学校拿回来的,省级数学竞赛第三名。
负责这起案件的是时任江市刑侦支队一大队的队长周斌,在前期勘验现场的过程中,几乎找不到凶手的指纹,甚至连作案工具,也就是奖杯上面也没有发现。
但在受害者体内发现有男性分泌物,当时dNA的分析鉴定需要送往省厅检验处,而且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
全屋被翻个底朝天,所有值钱的物品都被歹徒一一带走。
在唯一装有开空调的主卧外面的空调挂机上,勘察到了鞋印,通过鞋印的数量可以判断出,这起案件是两人作案。
当时周斌也有个女儿,年纪12岁,与死者年龄相仿,看着被害人那凄惨的死状,同样作为父亲的他,比谁都愤怒。
在尸体即将装进裹尸袋的时候,心细的周斌还是在女孩胸前衣领的扣子上,提取到现场唯一的一枚指纹。
临走时候,看着死去女孩的父母那悲痛万分的模样,在局领导的询问下,现场给出5天破案的期限。
5天,誓破此案!
这个期限不仅是给局领导和这对父母的,更多的,是给身为刑侦一大队队长的自己。
江市好些年没有发生过这种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而这起案件被定为9.21入室盗窃杀人案,明确由一大队主导侦破。
在当时大队长周斌的带领下,初步判定这起案件是川省的盗窃团伙干的,因为那个年头,各地的盗窃团伙都有各自的手段。
豫省团伙喜欢溜门,贵省团伙擅长撬锁,而惯用攀窗的是川省团伙。
既然有了初步的侦查方向,一大队立即分工明确,火速展开相关调查。
经过一天一夜对现场唯一勘察到的指纹进行比对,发现歹徒竟然全国流窜作案,并已作案多起,并且还专挑未成年少女下手。
在其他省份警方提供的资料下,周斌已经锁定了两名歹徒的身份信息——王大军、王二军!
平时以维护空调为掩护流窜作案,反侦查意识极强,这也是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尚未抓获到他们的原因。
但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警方这边正在研究如何布控抓捕作案的两名歹徒,他们竟然先自己暴露了!
原因是他们两个狗胆包天,竟然又一次的实施入室盗窃,也又一次想要侵犯屋内的女孩!
但不同上一起案件,这一次,女孩的父母和哥哥三人刚好回到家,正好将两名歹徒堵了个正着。
因为两天前的那案子,已经流传开来了,所有街坊邻居都极其痛恨,这下又抓到两名歹徒,纷纷拿着工具或赤手空拳,往死里面揍他们。
因为场面混乱,一名歹徒趁乱逃脱,现场只剩下他的同伴被暴打。
周斌带队赶到现场后,及时疏散人群,将这名歹徒带回支队进行审讯,但就算他到现场的速度已经很快了,这歹徒还是打的头破血流,浑身是伤。
经过与第一起案件现场的指纹比对,周斌狠狠地以拳击掌,抓对人了!
被抓的正是两名歹徒当中的哥哥王大军,跑掉的那人自然不用说。
两人都曾做过空调安装工,非常擅长攀高爬墙,虽然证据(现场指纹)已经很明确,但那个年代的程序是要求警方是一定要通过口供定罪的,不像现在可以实现零口供定罪。
但面对周斌盛怒的讯问,王大军却始终咬死了杀人强奸点事情都是他弟弟王二军干的,他就在一旁看热闹,至于弟弟现在哪里,他也不知道。
过程中,他甚至还敢说风凉话嘲讽周斌。
“我就摸一下撒,摸一下难道不行吗?”
审讯一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直到夜里11点,他依然死不认罪。
当时周斌用手持电话跟局领导简单汇报了下,将手机揣到兜里时,没有揣好,掉在地上,正好被王大军看到。
当时风靡流行拍大头照,周斌的手机背后就放了一张女儿的照片,被王大军看到后,竟然发出一阵猥琐的笑声,脸上的表情更是一副病态般的笑容。
这更加刺痛到当时已经怒火中烧的周斌神经,这让他脑海中瞬间想起现场中那死状凄惨的女孩和自己乖巧懂事的女儿。
这让他毫不犹豫的关掉录像机,给王大师上了点手段,那年代,老实说,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但周斌可以发誓,他不是想通过这种手段逼迫王大军认罪,而是实在忍不住内心的怒火,想要揍他一顿出出气而已。
被狠揍了一顿的王大军,全程都是脸上带着病态的笑容,等到了晚上11点,他说要上厕所,周斌可不惯着他,压根没有理会。
半小时后,王大军忽然在老虎凳上浑身颤抖了起来,越抖越厉害,很快就发展成了抽搐,并且口吐白沫。
周斌第一时间拨打了120,但王大军没有坚持到医生来,便已经没了气息。
当时正值司法改革,查的很紧,王大军的死立即就成为典型案件。
但其中有个问题,那就是王大军的死究竟是在被抓现场让一大堆人打的,还是在审讯室内被周斌揍所造成的?
遗憾的是,当时的法医水平,还无法仔细鉴定出来,准确的说,只能鉴定出王大军是死于重度颅脑损伤和肝肾功能衰竭,或许周斌对他的伤害只是加速了这个过程而已。
谁也说不清,但无论如何,人死在审讯室内,周斌这个责任是跑不掉的。
他......难辞其咎!
当时警队领导找到检察院求情,但却被拒绝了,两次案件受害人的家属(一次是未遂),跪在检察院门口,恳请免除周斌的刑事责任,但还是被拒。
最后周斌因刑讯逼供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他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刑侦大队长,一下子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罪犯。
(或许有些读者看过电影的,已经知道我写哪个案件,但原型的情况是比电影还要惨,现实中都是他孤身一人,后面也没有队友的陪伴,没有任何警方的协助,一个人,一双鞋,一条命......)